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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汪爺爺講故事系列之第十四講:“台籍日本兵”的故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2 15:40:00


 
  日軍“與全世界為敵”,“台籍日本兵”被迫或被騙參加了日軍對各受害國的侵略戰爭。

  戰爭中,有“台籍日本兵”陣亡,也有“台籍日本兵”負有“戰爭犯罪”和“違反人道罪”的罪責,在戰後被各受害國的“戰犯審判法庭”列為B級或C級戰犯處以死刑。例如,曾在日軍設立的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拉包爾戰俘集中營裡虐待中國戰俘的26名“台籍日本兵”,於戰後被中國軍隊設立的軍事法庭處以死刑。

  窮兵黷武的日本政府在日本本土及其“新領地”即殖民地設立“招魂社”以祭祀死於其侵略戰爭的日軍將士。東京“招魂社”名“靖國神社”,其他各地的“招魂社”叫“護國神社”(圖二:台南神社)。“台籍日本兵”在日本侵略戰爭中“陣亡者,或成B.C.級戰犯而被處決者”,被“任意合祀於靖國神社”。所謂“任意合祀”指的是“台籍日本兵”同日本兵不加區別的合祀,以及侵略戰爭中無辜的陣亡者與有罪的戰爭死刑犯(包括A.級即甲級戰犯)不加區別的合祀。這才是“台灣人有意”將“台籍日本兵”的靈位從靖國神社“遷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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