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6日電/台灣“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今天表示,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入境美國案的兩造為王又曾和美國,台灣方面非涉案當事人,僅為相關當事人,台灣不會涉入此案件、聘請律師打官司,僅會徵詢法律專家的意見。
中央社報道,王建業上午在例行記者會說,王又曾涉及的力霸弊案與潛逃美國案受到全台關注,過程和相關環節需確實掌握,其中包括法律層面,需要隨時徵詢法律專家的意見。
他說,王又曾潛逃美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台灣的相關實質作為,如人力部署等方面,台灣需尊重美方的處理程序,台“外交部”不便進一步說明。
媒體詢問,王又曾的案子,台灣方面是否已無著力點?王建業說,“外交部”不方便說明,絕不能反證為台灣方面就無著力點,這絕不是“外交部”目前的作為,也絕不是人民所樂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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