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對於香港特區政府有否協助及保護斯諾登,外界眾說紛紜,政府消息人士澄清,特區政府並沒有為斯諾登提供任何協助,警方亦沒有派員提供保護,斯諾登也未獲安排入住“安全屋”,而據香港《成報》報道,本港警方在斯諾登來港未幾,已掌握他在港的行蹤,亦得悉他在安全地點居住,警方有暗中保護對方,而斯諾登在港行動自由,而他昨早自行到機場,經離境大堂進入機場禁區辦理出境手續離港,與普通旅客無異,未獲任何特別安排。
早前有消息指出斯諾登接觸警方,獲警方反恐小組保護和安排入住“安全屋”接受保護,但斯諾登已澄清沒有接觸香港警方,亦沒有受到警方保護,但美國《紐約時報》昨日仍報道,斯諾登過去一周居於港島西區一個由特區政府保安部門安排的單位。本報昨日向政府查詢,政府發言人亦強調特區政府、警方或中央政府皆未有幫助斯諾登,政府消息人士亦澄清斯諾登未獲本港政府提供任何協助。
在本港完全行動自由
不過,據了解,本港警方早已掌握斯諾登的行蹤,知悉他在港期間,身處一個安全地點,但警方並未有安排斯諾登入住“安全屋”,隻是留意其行蹤,暗中保護,而斯諾登今次是自己決定離港,特區政府或警方亦未有提供協助,而斯諾登昨早與其他旅客無異,自行到機場向航空公司登記,並經普通出境通道入閘登機,這亦反映斯諾登在本港完全行動自由。
有分析人士指出,斯諾登選擇昨日離港,對他本人以及香港特區政府乃是最佳時機,由於港府一直強調會依法辦事,按既定程序處理事件,若香港特區律政司接納美國政府提出臨時拘捕令要求,斯諾登縱使與美國政府展開“法律大戰”,抗拒引渡回國,但仍有機會承受敗訴的風險,被引渡回美國受審,若然斯諾登申請成為難民,亦有可能要在港滯留10多年,故斯諾登現時選擇離開,屬正確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