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台灣《壹週刊》 |
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陳水扁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續押,扁律師團準備遞上“補充理由”,其中包含一封瑞士聯邦司法部的函文,證實WEGELIN AND CO.(威格林)銀行的新台幣5.7億元已遭查封凍結。扁律師團不但痛批特偵組隱匿對陳水扁有利的證據,更懷疑吳淑珍與陳致中已和特偵組有了默契“隱而不說”,目的就是要留下這5.7億元。
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導,特偵組目前加緊偵辦金改弊案的腳步,預計10月中旬偵結中信金、國泰及元大等多起弊案。屆時,扁除了高院審理的五大弊案外,加上日前起訴的侵占“外交”零用金案與年前可能偵結的金改弊案,每一案都可能讓扁加一條重罪,這讓扁被解除羈押的機率,愈來愈渺茫。
對於高院9月24日裁定繼續羈押,除了扁已提出抗告外,扁律師團也將接續遞上“補充理由”,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瑞士聯邦司法部在2008年12月12日回給WEGELIN AND CO.(威格林)的私人銀行函文。
這封信函中,瑞士聯邦司法部表示,台灣方面特偵組曾在2008年9月22日和12月5日,兩度向瑞士聯邦檢察官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一次針對7億元,一次則是要求瑞士當局協助台灣將以陳致中為受益人、存在威格林銀行的5.7億元凍結。
扁律師團認為此信函,政是瑞士聯邦檢察官已經將5.7億元凍結的證據,同時也痛批特偵組隱瞞對陳水扁有利的證據,讓扁遭法院誤會,延押至今。
陳致中的律師葉大會也證實此事。特偵組未將該份“有利於扁家人的信函”列入扁案卷證,甚至還要求他和陳致中“不能講出去”,以致外界一直誤會陳致中不願匯回5.7億元。
如今,扁律師團獲得該份文件,不僅認為特偵組隱匿有利陳水扁的證據,更高度懷疑,“陳致中和特偵組兼是否彼此曾經有何承諾或默契?才會沉默至今。”
律師團成員說,對於存在威格林銀行的5.7億元,特偵組調查至今,僅能證明是“政治獻金”,根本沒有直接證據得以證明是“不法所得”。律師團甚至認為,陳致中與吳淑珍打的算盤是希望這5.7億元,最後還有“留下來”的可能,因此願意配合檢方封口“隱而不說”。
接近扁家人士不免感嘆說,陳水扁訴訟策略已和扁嫂及小孩站在不同方向,甚至是對立面,未來可能演變為骨肉相殘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