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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女作家:張愛玲 |
中評社香港10月2日電/《深圳特區報》報道,在《童言無忌》一文關於“穿”的部分,張愛玲精辟地總結道:“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言語,隨身帶著的一種袖珍戲劇。”
《對照記》老相簿中的照片,林林總總,四五十張,基本上按照張愛玲“怕不怕丟失”的取舍標準,用自我展覽的方式圖像化地囊括了她的一生。如果按照她自己的評價,“衣服是一種言語”,那麼照片中的服飾或許是另一種訴說。
最著名的那張照片是1954年她住香港英皇道時,由宋淇的太太文美陪著去街角的蘭心照相館拍的。彼時33歲風華正茂的愛玲,身著滾邊掐腰七分袖的中式夾襖,一手背後,一手叉腰,下巴微抬,睥睨遠方。那件散發著綢緞“低調奢華”光澤的夾襖,以及貼在耳垂上的兩粒光亮閃閃的首飾,煌煌地襯托出一種世俗標準的貴氣——儘管衣中人的神情是傲岸不拘的。
由於穿後母舊衣帶來成長期的尷尬銘記在心,張承認自己是有clothes-crazy的。不過張的“衣服狂”展露的時尚觀卻是自己能隨心所欲創造的獨特。《對照記》中有兩張照片穿著廣東土布做的衣服,據說是她在戰後從香港買回的,布面圖案是“最刺目的玫瑰紅印著粉紅花朵,嫩黃綠的葉子”,印在“深紫或碧綠地上”。這種“鄉下只有嬰兒穿的”廣東土布現如今除了被美化為“莨綢”當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保護、推廣外,還被時尚界安上了好聽的名字——“香雲紗”,成為高檔面料以及有錢有閑有品位人士的標誌。而在當時,愛玲便“自以為保存劫後的民間藝術,仿佛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完全不管別人的觀感。”那種驕傲跋扈的得意洋洋可想而知。儘管她評價其母從馬來西亞買了一箱子碧綠的蛇皮打算自己縫制成皮包皮鞋去賣,是“不幸早生了二三十年”,因為只有“後工業社會才能欣賞獨特的新巧的手工業”,但待到她成年能夠自己做主穿衣之時,似乎也懶得去管別人欣不欣賞了,只是自顧自地一腳踏進了“後工業社會”的審美觀,並孤獨地自樂於其中。
另一件她頗為珍視的服飾傑作可能可以算《對照記》圖四十一和影星李香蘭合影時穿的那條裙子。在題圖中,張少有地在末尾稍微露骨地自得了一句:“很有畫意,別處沒看見過類似的圖案。”這塊米色薄綢上灑淡墨點,隱著暗紫鳳凰,“很有畫意”的面料來自她祖母的一床夾被的被面,在《餘韵》中也有提及。這塊被姑姑鄭重拆下來保存的面料按照炎櫻的設計做成了一件連身裙,搭配著一雙白色的魚嘴鞋在一個節日被她鄭重地穿在了身上。不知拍照當天在園游會中碰到的李香蘭是不是為了這件衣服要跟她合拍照片,不然實在沒有必要這麼費周折找張椅子讓愛玲坐下降低身高以配合合影的。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張喜愛的衣服都是濃烈的。儘管23歲的張愛玲便說出了“生活的戲劇化是不健康的”,然而人生再恒常安穩也逃不過一個從生到死、從初生、成長、頂峰、衰老的戲劇性演變。所以“戲劇”是我們的宿命。我喜歡張的濃烈,那些紅紅綠綠,青青紫紫的色調之下暗湧的何嘗又不是一股安安分分生於此世的煙火氣?
只是如果這場“人生戲劇”注定要上演,張是寧要“葱綠配桃紅”這般的“參差對照”而舍“大紅大綠”的“強烈對照”的。她穿衣如是,文章也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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