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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人維權:藝術家要錢不丟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8 07:10:32  


  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4月11日,中國流行音樂學會唱片工業委員會就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在北京舉行媒體通氣會,宋柯、穀建芬、劉歡、小柯、等眾多音樂人及各唱片公司代表就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發表意見。穀建芬稱曾有位人大代表指著自己罵“你要臉嗎,怎麼老要錢,怎麼不學雷鋒”。

  《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引起的風波不小。整個世界的唱片工業,已和夕陽相伴數年,沒有夕陽紅,只能被趕進黑夜。在我們這個盜版尤為猖獗的國度,唱片業更早衰一些。唱片業的衰落,對音樂人的打擊可謂觸及筋骨,很多歌手很多年沒出一張新專輯。樂觀點看,傳播介質改變,只要有保障權益的規章和環境,音樂人就算迎不來春天,總還能滯留在蕭索的秋天,不會進入死寂的冬日。但新出的《著作權法》,對音樂人的“著作權”不太上心,逼得音樂人抱團取暖,紛紛表示不滿。

  視頻:國家版權局回應對著作權修改草案的質疑

  順著常理想,音樂人維權,自然無可厚非。好玩、好笑、好熟的一幕來了,某些專家和利益集團拋出的理由,又打起了公眾利益的大旗,說是利於傳播,照顧公眾。詞曲家穀建芬說了一個更生動的例子,在一次人大會議上,有人罵道,“穀建芬你要臉嗎,你怎麼老要錢,怎麼不學雷鋒?”

  以最大的善意來看,如果混淆一些權益和產業區別,這種可笑的反駁也有可取之處。梁文道在一期《鏘鏘三人行》裡說,李白沒有稿費,文化創作工作者應是義工,他曾支持一個運動,針對的是大制藥廠,一些藥的“版權”很貴,第三世界很多人買不起,所以應該反對版權。從藝術創作的角度看,偉大的藝術需要最大的純潔度,應遠離金錢,如作家福樓拜聲稱,堅決不能用藝術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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