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3日電/廟會,就是在宗廟祭祀的地方進行聚會、祭神、娛樂、購物等等的活動。中國廟會是從古代嚴肅的宗廟祭祀和社祭及民間的信仰中孕育誕生。
廟在古代是供祀祖宗的地方。據《禮記.曲禮》記述,凡於民有功的先帝如黃帝、帝嚳、堯、舜、禹、文王、武王等都要祭祀。廟的規模有嚴格的等級限制。帝王的宗廟制是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不准設廟。宗廟制度是祖先崇拜的產物。
社祭是中國廟會產生的主源。遠古時的人類處於幼稚時期,生產力極其低下,原始先民們對人類的生死及自然界的許多現象不能理解,不能抗拒,只能幻想借助於超自然的力量來主宰它,於是創造出各種各樣的神。當社會生產由漁獵轉入農耕,土地便成了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於是渴望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或驅鬼逐疫的祈禳性祭祀活動便產生了。
“社”,古指土地神。《說文解字》:“社,地主也。社者,土地之王。”歷史學家顧頡剛先生在《古史辯.第一册首序》中是這樣記述“社”的:“社是土地之神,從天子到庶民立有不等的社?。鄉村祭神的結會,迎神送崇的廟會,朝頂進香的香會,都是社會的變相。”周代,王為群姓立社,稱為太社,自為立社,稱為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稱為國社,自為立社,稱為侯社。
百姓二十五家為裡,裡各立社,稱為民社或裡社。民眾向社神祈求風調雨順,就要進行社祭。祭神時總少不了舞蹈、音樂。《周禮.春官》:“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若樂八變,則地示(同祇,土地神)皆出,可得而禮矣;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這對後世廟會上祭神、娛神以至娛人的活動無疑是有深刻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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