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中央出台《問責條例》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問責,而是促進負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牢記“權力”更多是責任、是擔當,綳緊責任的弦,踐行自己的承諾,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真正做到從一而終、堅守初心、終身負責。
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要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切實擔負起學習貫徹《問責條例》這一重要政治任務,聯繫實際、深研細學,抓好落實、見諸行動,堅決維護問責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高度的責任擔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肅問責違紀違法行為,言出必行、令出如山,使強化問責成為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和管黨治黨的有力武器。黨中央制定出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以《問責條例》出台為契機,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切實做到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擔責、為黨盡責,努力向歷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優異的答卷。
深刻認識《問責條例》是管黨治黨的新利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重要制度創新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這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為指導,以全面從嚴治黨為目標方向,扎緊問責的制度籠子,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對於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和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起,構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體系。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問責條例》是對問責成功經驗的固化與升華。條例立足於全面從嚴治黨新實踐,通過整合規範現行各類問責制度,實現了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問責條例》是對權力與責任關係的進一步廓清。條例從黨內法規的層次,把權力與義務、責任與擔當有機統一起來,充分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精神,有利於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責任觀。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問責條例》是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的制度保障。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劍指當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把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等現象,作為必須問責的情形,特別是強調對問責工作的再問責,具有很強的現實性、針對性,有利於推動“兩個責任”落深落細落實。歸根到底,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中央出台《問責條例》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問責,而是促進負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牢記“權力”更多是責任、是擔當,綳緊責任的弦,踐行自己的承諾,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真正做到從一而終、堅守初心、終身負責。
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管黨治黨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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