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記不清?忘記了?求通融?求變通?在浙江,這樣的借口和請求都不能成為違反“兩項法規”的理由。
記者從浙江省委組織部了解到,自今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浙江省從嚴從實推動“兩項法規”落實,截至7月底,全省共重點抽查核實各類對象925人,因不如實報告被取消考察對象資格37人,誡勉11人。
5萬餘名填報對象培訓全覆蓋
入心入腦履行主體責任
今年4月中旬,景寧佘族自治縣教育局局長劉愛忠接到參加縣委組織部組織的“兩項法規”學習培訓會的通知時,覺得有些奇怪:“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我們每年都要集中填報一次。就一份簡單的表格,有必要這麼正式開一個培訓會嗎?”兩個多小時的培訓會開下來,他的想法改變了,“我不僅明白了如何做到無差錯填報,更明白了如實申報體現的是對黨忠誠這個重要意義。”
截至7月底,全省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共舉辦各類“兩項法規”學習培訓會460餘場次,發放相關資料4萬多份。
在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全年報告工作流程圖”分外醒目。學習培訓會,是這張圖的起點,集中填報、匯總綜合、抽查核實、監督檢查等工作都標出了明確的時間節點。
“‘兩項法規’政治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領導幹部切身利益,印發之際,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把貫徹執行《規定》《辦法》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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