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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論兩岸關係新思維中的“同”與“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31 00:07:34


“和平發展”應是紅、藍、綠三方的最大公約數。
  中評社╱題:論兩岸關係新思維中的“同”與“異” 作者:黃嘉樹(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兩岸關係自2008年邁入和平發展的新階段,而今已有六年。在這六年乃至前此更長的時光中,分屬兩岸紅、藍、綠陣營的專家學者們都對兩岸關係的未來做出自己的思考和研判,其中不乏結合國際和兩岸新形勢對本陣營的傳統戰略和論述再做梳理、揚棄乃至提出創新見解的新思維。兩岸能有今日和平發展的好局面,實有賴於這些新思維的相互撞擊。今後兩岸關係要順利走出“深水區”,更有賴於紅、藍、綠三方皆能拓展新視野、完善新戰略、開闢新路徑、創出新格局,而所有這些“新”最終還是要以新思維做指針。新思維一旦系統化,條理化,就變成新理論。同一方的學者之間往往有不同觀點,需要整合出本方共識性的新思維乃至新理論;然而三方各自有新思維或新理論還不夠,關鍵是三方的新思維要能最後交融到一起,形成對兩岸都有約束力的框架性文件,才能真正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提供可長可久的制度化保障!

  在各方紛紛倡議創新之時,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舉辦兩岸智庫研討會以紀念建所三十年,主辦者選定“理論創新和路徑創新”為此次研討會的主題,並邀我寫一篇文章。然而“創新”談何容易?我個人搜索枯腸,也找不出多少能寫的東西。只能就這些年來三方學者有代表性的新思維論述做一番梳理,從它們的“同”和“異”中窺探未來兩岸三方整合的希望與障礙,以供真正的“創新者”借鑒和參考。

  三方學者“新思維”論述的交集點

  在正式討論之前,首先應界定所謂“新”的標準。本文在兩層意義上使用“新思維”的概念,一是指紅、藍、綠任何一方官方的政策調整或新提法,如大陸提出的“一中框架”概念,國台辦開始用“公權力”的提法稱呼對岸官方,等等。另一種則是有相當影響力的各方學者的觀點,雖然他們的意見並沒有被其所屬的陣營正式採納即變為官方政策,但無疑有相當的參考價值,如大陸學者劉國深的“球形國家理論”、藍營學者張亞中的“整個中國”、“一中三憲”論,以及綠營謝長廷先生提出的“憲法各表”――等等;最近藍綠學者“新思維”的代表作,則大概非施明德、蘇起、陳明通等先生共同提出的“五大原則”(又稱“大一中框架”)莫屬。以上三方無論是屬於官方正式表態或民間學者倡議,只要確與本方原來的主張或表述有所不同,而這些差異又不是偶爾形成而是針對特定原因精心設計出來的,就可統統歸入本文所稱“新思維”之列!

  由於紅、藍、綠三方本來就有深刻矛盾,各方的“新思維”中帶有對付另外兩方的算計,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弔詭的是:在這場都要算計另外兩方的博弈中,三方雖然意見各異,卻又能奇異地、不自覺地形成共同的交集。在筆者看來,這種共同的交集點至少有三處。

  (一)三方在建構“第三主體”的問題上有交集。所謂“第三主體”,是指在兩岸兩個公權力系統之外,再建構一個能同時代表兩岸的主體,這個主體可以是精神性的體現,即主要由文獻和協議構成,如“一中框架”就是大陸近年來提出的一個新概念,它的核心是堅持一中原則,但它又不同於原來雙方各自堅持和“各自表述”的一中原則,而是把雙方表述中能共同接受的部分連起來,搭起來,就形成“一中框架”。(參閱:2012年7月28日,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第八屆兩岸經貿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中指出:“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確立這一客觀事實(兩岸同屬一個國家),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了一個中國框架”①。又如藍營學者張亞中主張的“第三憲”或“整個中國”,或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提出的“一中屋頂”,或大陸學者劉國深主張的“球形國家”,都屬於這類意念中的“第三主體”。

  “第三主體”也可以是有形的組織,如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先生提出的“中國議會”、不同背景的許多學者都建議成立的“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或施明德、蘇起、陳明通等提出的“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上由雙方共組‘大一中框架’,其地位乃不完整的國際法人”之建議,皆可視為要求以具體組織形態體現“第三主體”存在的主張。

  (二)三方對促成兩岸官方的直接往來有交集。在這個問題上,藍、綠的觀點比較一致,都強烈主張兩岸官方應“直接對等往來”;而大陸方面主要是擔心出現“兩國”的假象,希望在沒有通過政治談判取得明確的政治承諾之前,還是先通過兩會的“戴白手套”方式談判和簽訂協議為妥。但是在去年六月,在名為《北京會談》的兩岸關係研討會上,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致辭時提出“兩岸交往中實務部門公權力行使的問題可以討論”②的提法,這是首次用“公權力”來稱呼台灣政府機構的權力。其後,就是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和台灣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印尼和南京的兩次會晤,由此解決了台灣方面最關心的直呼官銜的問題(目前還僅限於兩機構負責人之間),並建立了國台辦與陸委會之間的直接官方聯繫軌道。雖然大陸堅持這只是針對兩岸關係主管機關的特例,而且在報導這個特例時用心良苦地將政府機構的名稱“陸委會”與直呼官銜區隔,即稱“主委”時就把“陸委會”稱為“台灣大陸事務負責機構”,稱“陸委會”時則不稱“主委”而稱“負責人”,但這樣的細節一般人根本不注意。實際的效果就是大家普遍認為大陸已經邁出了兩岸官方直接交往的第一步,應當說事實的確如此!

  而這樣一個突破性的進展,又帶動和強化了兩岸三方學者對於台灣法政系統所行使權力之性質的討論和研究,如劉國深、李義虎、郭震遠等大陸學者皆主張大陸應承認台灣當局為“內戰遺留之政權”,筆者則認為這是一個主權行使權與主權所有權被動分離,造成主權所有權被傷害的典型案例③;還有眾多學者主張把主權與治權相區隔,馬英九主張兩岸應“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而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台灣偏藍媒體則希望大陸應當從不否認台灣的“治權”,漸漸走向“治權相互承認,主權互不否認”。以筆者觀察,大陸的基本立場是決不承認所謂“台灣主權”,由於治權通常被認為是主權的行使,故能否承認“台灣治權”也必須百分之二百的謹慎。除這二者之外,現在大陸已經使用了“公權力”的概念,如果稱“管理權”,“治理權”,大概也未為不可,關鍵是台灣方面可能不接受。無論如何,與過去視對岸為“非法政權”相比,現在的提法和做法已經展現明顯的善意,畢竟雙方已經簽訂了二十一個協議,王郁琦主委訪陸、張志軍主任訪台,兩岸公權力機關的直接往來已是大勢所趨。

  (三)三方對“底線思維”有交集。所謂“底線思維”,是指各方雖然都有長遠的政治目標,如大陸要實現國家完全統一、而綠營希望實現台灣法理獨立。但在目前,紅藍綠三方皆知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並不是以自己心中的最佳目標直接碰撞另外兩方的底線,而是先護住自己的底線,以追求“次佳目標”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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