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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102戰機。 |
1957年,以國務院副總理聶榮臻元帥為團長,陳賡、宋任窮為副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航空工業局副局長徐昌裕、沈陽112廠設計室主任徐舜壽等赴蘇聯,談判轉讓軍工產品製造權問題。10月,中蘇兩國達成協議,由蘇聯向中國出售米格-19Л等飛機的製造權,並提供全套技術資料、樣機及部分散裝件、成品、附件等,從而為我國超聲速飛機的研製提供了必要條件。1957年10月,沈飛開始試制我國第一種超聲速噴氣式飛機。
1958年,由於美國等西方國家已經開始列裝第一代超聲速戰鬥機,我軍現役的米格-17/殲-5飛機已經不能滿足作戰要求。因此空軍提出需要米格-17/殲-5飛機的後繼機種。在空軍的要求下,一機部決定在我國仿制的米格-19Л基礎上改進設計晝間殲擊機。1958年12月,沈飛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開始進行設計工作,並將新飛機命名為東風102。
東風102的前機身是參照米格-19C型樣機設計的,前機身9框以前的外形及進氣道進行了較大更改,取消了機頭雷達罩和РД-5雷達,換裝了СРД-1М測距器,並在中心增裝了一個約250毫米的進氣錐。由於米格-19Л全天候截擊機只安裝有2門航炮,而晝間截擊機米格-19С飛機還在機頭裝有1門航炮,所以東風102飛機也參照米格-19С,在機頭右下側增裝了1門НР-30型30毫米航炮,備彈55發。後機身、機翼、尾翼、起落架等主要部分均取自米格-19Л全天候截擊機。殲-6垂直尾翼上增加了WJ-2型護尾器。為防止發射火箭對機翼後緣安裝的襟翼產生影響。將翼根後緣處的火箭發射架移至機翼前緣。並在翼根前緣增裝一對火箭掛梁。使全機具有外掛4組32枚С-5航空火箭或2枚炸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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