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結果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公告)
十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從體制和機制上分析原因,切實進行整改,幷將糾正情况和處理結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務院十分重視這項工作。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工作必須著眼于制度建設,完善體制和機制,從源頭上杜絕預算執行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决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認真整改。截至2007年10 月底,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綫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現將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况
(一)關于截至2006年底財政部對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餘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挂賬未清理繳回預算的問題。財政部已對上述資金作了清理和安排,其中8億元用于農機購置補貼,166.22億元用于解决政策性糧食財務挂賬。
(二)關于財政部在年度預算執行中追加部門預算過多和在批複的部門年初預算中部門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問題。財政部采取了三項措施控制部門預算的追加:一是預算編制力求准確和完整,避免遺漏、少報等現象發生;二是除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新政策、新項目從經費上予以保證外,對中央部門提出的一般性追加支出項目,從嚴控制和審核,减少追加;三是嚴格追加支出的程序,規範追加支出的管理,中央財政追加重大支出項目須報國務院批准,非重大支出項目年底報國務院備案。爲進一步推進預算細化工作,財政部已在相關規定中增加了要求細化項目預算管理的內容,即部門在年初編制項目預算及在年度執行中調整項目預算都要做好項目預算的細化工作,幷嚴把預算審批關,减少資金分配的隨意性。
(三)關于財政部在部門預算之外安排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國債發行業務經費4500萬元的問題。財政部將從2008年起對憑證式國債發行業務經費减半提取,幷在部門預算中反映其全部支出。
(四)關于應繳未繳預算收入45.36億元的問題。國債轉貸資金回收專戶存款利息16.11億元已繳入國庫;對14家中央外貿企業1999年以前欠繳中央財政的利潤等29.19億元問題的處理,財政部將會同國資委、商務部進一步研究報國務院;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截至2005年底取得的投資參股産業化經營項目股權收益分紅599.11萬元,財政部已制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參股國有股權收益收繳辦法》,幷依據此辦法將其收繳入庫。
(五)關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的收支仍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財政部從2008年起將這部分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按項目進行管理,專項用于國家規定的社會公益事業。
(六)關于2006年中央財政統借統還外債借款7.37億元安排的項目支出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還貸准備金年末餘額493.13億元未進入預算的問題。財政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爭取在三年內按照政府收支科目的規定,將其納入預算。
(七)關于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財政部將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的實施,加强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完善相關制度,縮短審核環節,簡化撥付手續,建立與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和小額擔保貸款風險共擔機制,以調動金融機構和地方財政部門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積極性,切實提高貼息資金的使用比例。
(八)關于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6戶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鈎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爲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减少了企業所得稅的問題。財政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規範稅前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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