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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3日,成都女子唐福珍為阻止政府拆遷自焚。圖為唐福珍點燃潑灑在身上的汽油。 |
中評社香港2月5日電/美國《僑報》2月4日載文《修改拆遷法規,應不懼利益集團“威脅”》,文章說,無論開發商如何放出“狠話”,還是地方官員的不滿,都不能成為阻擋保護民眾利益、監督公權力的理由。當前,最要緊的是如何制止利益博弈中“以強欺弱”問題。摘要如下:
曾受邀進中南海參與修改拆遷條例討論的北大教授王錫鋅近日在接受北京媒體採訪時披露,正擬修改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由於新條例強調物權和對民意的尊重(如對舊房改造拆遷需要征得九成以上、對強行拆遷者進行處罰等),並對公共利益有了非常嚴格的界定,這觸動了開發商與地方政府(部門)的“奶酪”,正遭遇非常大的阻力。
有地方官員說,依照新規則,政府很多城建項目就搞不了,中國的GDP可能會下降好幾個點。一些開發商則威脅說:“現在這麼搞,我們不開發算了,全部改行”。來自權威機構的消息說,修改方案徵求意見稿公布沒幾天,就收到近萬條意見,來自開發商的批評尤為激烈。
大陸近年來因暴力拆遷而頻釀血案的現實不斷刺痛著國人的神經,一些沒有“王法”、草菅民眾生命財產的拆遷早已到了不當頭棒喝不行的地步。從現實的表征來看,中國的拆遷問題說到底是一個“錢”字。無論是重慶的“史上最牛釘子戶”還是成都的“唐福珍自焚案”,多數被拆遷者並非不樂意搬遷,而是對利益被無端侵損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