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瓊·瓊海05668”號漁船再次奔赴黃岩島。4月10日,“瓊·瓊海05668”號等12艘漁船在黃岩島海域捕魚時,遭遇菲律賓軍艦騷擾。“瓊·瓊海05668”號上兩名船員被菲律賓軍人持槍逼迫拍照。次日,菲方公布了這些照片,作為中國漁船侵入該國領海的證據。 |
中評社香港5月10日電/美國《僑報》5月10日載文《中國必須奪回南海問題主動權》,摘要如下:
圍繞黃岩島,中菲對峙了約1個月後,局勢驟然緊張。菲律賓擬5月11日舉行反華示威。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傅瑩7日再次約見菲律賓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向菲方提出嚴正交涉。傅瑩表示,中方做好了應對菲方擴大事態的各種準備。《人民日報》8日發表評論稱,“仁至亦有義盡的時候,忍無可忍就無須再忍。”對此,媒體解讀為,中國已經作好了動武的準備。
與此同時,9日,中國首座自主設計、建造的第六代深水半潛式鑽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即將在南海海域正式開鑽。無獨有偶,菲律賓突然拋出了“共同開發”的說法。據彭博社7日報道,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日前接受採訪時稱,他對與中國簽署協議、在南海爭議地區開採油氣資源持開放態度,他希望兩國將“政治”與“商業”分開,允許民間企業前往南海開發油氣資源,而兩國政府則單獨商議南海的主權問題。
阿基諾三世的這個說法,聽起來與中國“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相似,但此前,菲律賓一直拒絕在有爭議的近海海域與中國進行聯合開採。菲律賓現在“改弦易張”,背後有現實考慮也有投機心理,而對中國來說,現在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奪回南海問題的主動權。
1979年,中方首次公開表明了中方願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模式解決同周邊鄰國間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的立場。“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基本含義是:第一,主權屬我;第二,對領土爭議,在不具備徹底解決的條件下,可以先不談主權歸屬,而把爭議擱置起來。擱置爭議,並不是要放棄主權,而是將爭議先放一放;第三,對有些有爭議的領土,進行共同開發;第四,共同開發的目的是,通過合作增進相互了解,為最終合理解決主權的歸屬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