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錫榮日前透露了清理樓堂館所建設專案的時間表,各地區的自查情況要在6月20日前報送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
4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精神,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專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近年來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專案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目前,各地區各部門正在開展自查工作。
劉錫榮說,根據中央紀委、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專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工作採取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首先,5月上旬—6月中旬,各地區各部門進行自查。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由一名省部級領導同志牽頭負責,立即組織力量,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開展清理工作。各地區的自查情況,由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和發展改革、財政、國土、建設規劃、審計等部門分別對專案審批、土地、規劃、資金來源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規定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匯總審核,形成自查報告,於6月20日前報送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的自查報告(含京外專案)根據歸口管理關係,於6月20日前分別報送中直管理局、國管局,經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初審和匯總後報送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
自查工作結束後,6月下旬,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將對各省區市清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中央部門的清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並共同起草清理工作情況報告上報國務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