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26日上午就台開內線交易案作出判決,趙建銘等4人刑責,全部較一審判決為重,“立法院”親民黨團新任副總召劉文雄26日下午奉勸陳水扁一家,應該要拿出道德責任,勸趙建銘別再上訴,別再浪費社會資源。
即將出任下個會期親民黨團副總召的劉文雄,下午代表黨團對台開案二審判決結果作出回應。劉文雄認為,趙建銘會犯罪,就是因為他是陳水扁家庭成員;如果趙不是“駙馬爺”,相信趙建銘也沒機會犯這種罪,所以他認為,扁家應負起責任。
劉文雄認為,別讓升斗小民對政府的信任再打折,他奉勸趙建銘別再上訴,否則會增加很多社會資源,而且可以避免政治介入司法的可能性,以及避免可能影響司法的不公正等情形。
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就台開弊案作出二審宣判,趙建銘等4人刑責全部加重,其中趙建銘判刑7年,趙玉柱9年6個月,兩人都併科3千萬罰金;蘇德建、游世一則是分別判刑7年6個月與7年2個月,併科3千萬、6千萬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在高院審理時,有三名被告先後已判決定讞;包括耐斯集團子公司眾大傳播董事長陳鏡堯以及和盟流通總經理洪敏森2人。其中陳鏡堯判刑1年10個月,緩刑5年,洪敏森判刑1年4個月,緩刑4年。陳、洪2人都必須透過內政部公庫捐助創世基金會新台幣300萬元、200萬元,同時也將接受保護管束。另外,國票證前董事蔡清文也撤回上訴,維持一審徒刑2年、緩刑4年定讞。
扁家成員涉及台開弊案,撼動台灣社會,檢方於06年5月15日搜索偵辦,後來起訴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等七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於06年12月28日做出一審判決,趙建銘判刑6年,趙玉柱8年4個月,兩人各併科罰金3千萬元;蘇德建、游世一各4年3個月,游世一併科罰金6千萬元;判決書多達296頁共23萬字,判決文並引用莊子胠篋篇,以古諷今,痛批趙家父子“權貴犯罪”,不知潔身自愛。
台開案作出二審判決後,“立法院長”王金平中午微皺眉頭,表示不願對這項判決作評論。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郭素春率先肯定二審法官的良知、正義,她希望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法院合議庭法官,也能秉公重判被告吳淑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