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陳水扁昨天簽下聲請書,要求台北地院歸還“國務機要費”扣押的單據證物。
聯合報指出,陳水扁選在女婿趙建銘二審遭加重判刑不久做出大動作,加上先前高市長陳菊選舉官司翻盤,顯有為預防“國務機要費”做出不利判決,趕築司法“防火牆”意味。
“國務機要費”起訴扁嫂、扁親信後,因應倒扁運動、黨內反彈,扁不得已採取連串滅火措施,包括宣布權力下放,承諾“國務機要費”“扁嫂一審有罪就下台”。
但隨著民進黨北高市長勝選、黨內初選裂痕,整個政治氣氛與結構都已丕變,扁逐步恢復權力,對機要費的因應也從被動挨打轉趨強勢防禦。在技術面,扁嫂拒不出庭拖延了審理程序,扁雙管齊下提出釋憲,將機要費列為“總統機密權限”,則企圖讓審判徹底踩煞車。
大法官釋憲出爐,府方第一時間認定是大勝利,迫不及待發出“感謝肯定”新聞稿,但隔天仔細閱讀內文,有黨政高層私下坦言變得“沒那麼樂觀”,因為釋憲結論雖承認了“機密權”,卻未明確要求停止審判,讓機要費依舊埋下變數。旋即陳菊、趙建銘兩件重大官司,都做出對綠營不利判決,更很難不讓陳水扁對自家官司做出最壞打算。
影響更深遠的是,扁家不出庭、拒提證物、釋憲等“拖字訣”,已讓審理庭、輿論都有些不耐,算算時辰,一審判決很難拖過明年大選。扁此時急忙討回證物,不啻冒著被各界質疑“心裡有鬼”的風險,不過比起被動等候司法掌握命運,主動出招,至少是釜底抽薪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