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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北約拒簽歐洲常規武裝條約 激怒俄羅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14 17:17:04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又稱《歐洲常規裁軍條約》)是1990年11月19日由北約16個成員國和華約6個成員國的首腦簽署的,也是二戰後兩大軍事集團簽署的第一個常規裁軍條約。 
  
  條約的主要內容是把坦克、裝甲車、火炮、作戰飛機和直升機5大類“進攻性”重型裝備納入削減範圍,把從大西洋到烏拉爾山脈的歐洲廣闊地域列為限制區。  條約還規定了“不對等裁減”原則,即有優勢的一方先裁、多裁,達到平衡後雙方再對等削減到低水準均勢。根據這一原則,擁有軍事人員和重型裝備絕對優勢的華約各國將進行大幅度裁減。 
  
  華約解散和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同北約的常規兵力對比發生很大變化。因此,俄方一直謀求修改條約。
  
  1993年,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致函條約締約國,要求暫停執行條約的一些內容,特別是取消條約對俄羅斯在列寧格勒和北高加索兩個軍區部署重型武器的限制。此後,俄政府一再提出同樣要求,但均遭到美國等北約國家的反對。 
  
  1995年,俄方再次提出,條約“不符合俄羅斯的國家安全利益”,要求西方國家必須同意修改條約的有關條文,否則俄將“被迫退出條約”。

  1999年11月,第六次歐安組織首腦會議通過了《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修改協議》,並有30個 國家簽署。但迄今為止,只有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和烏克蘭批准了修訂後的條約。 
  
  隨著北約的不斷東擴和美國計劃在捷克和波蘭部署導彈防禦系統,俄羅斯總統普京今年4月26日在對議會發表的國情諮文中強調,俄羅斯有必要宣佈暫停執行《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 

  其實,在俄羅斯在總統法令尚未公佈之前,已經開始拒絕北約國家在俄境內的軍事檢察。在6月11-15日《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成員國應俄方建議在維也納召開緊急會議之前,這種軍事檢察仍在進行之中,盡管普京早在今年4月26日發表國情咨文時就已公開宣布,俄羅斯准備暫緩履行該條約,直到所有北約國家全部批准修改後的條約爲止。

  遺憾的是,緊急會議沒有取得任何進展,西方國家拒絕考慮俄羅斯的立場,俄方隨後宣布他們的軍事檢查團不受歡迎,拒絕匈牙利和保加利亞的兩個軍事代表團參觀俄軍部隊,借口是這些部隊正在拉練,不宜接待外軍代表團。這顯然是一種違反條約的行爲,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征兆。俄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總局高官指出:“他們都是成年人,應該會明白,這是怎麽回事。”

  以美國爲首的北約國家拒絕簽署修改後的《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拒絕考慮俄羅斯在此問題上的擔憂,導致條約遲遲不能生效,早已激怒莫斯科。在維也納會議上,俄方要求北約國家在2008年7月1日前批准條約,開始縮减軍事實力,作爲軍事實力通過新成員國加入而增加的補償,從而消除未能進行軍事檢查的灰色地帶。另外,莫斯科建議取消對俄境內兵力兵器部署的側翼限制,繼續就條約完善問題進行談判,明確界定對“重要戰鬥力量”的理解。現在,俄羅斯和北約雙方對此術語有著不同的理解,美國在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各部署5000名軍人,編制武器和戰鬥裝備齊全,北約却堅持認爲這些部隊幷不屬于“重要戰鬥力量”,相反却一再要求俄羅斯撤出駐守在德涅斯特河沿岸地區的900名軍人,他們僅配備自動步槍和機槍,主要負責守護當地一座彈藥倉庫,同時履行維和使命。

  俄羅斯警告稱,如果北約在2008年7月1日之前還不批准修改後的《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俄將正式退出。

  現在克里姆林宮决定暫停履行條約,盡管條約中沒有這樣的條款,但普京7月14日簽署法令,宣布暫停履行《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停止接受外軍代表團入境檢查,同時停止向條約夥伴國通報部署在歐洲地區的俄軍部隊人員和戰鬥裝備換防情况。

  雖然從法律角度上講,暫停履行條約問題應先由議會討論表决,經國家杜馬(下院)表决通過後,由聯邦委員會(上院)批准,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最後才由總統簽署生效。不過這些都只是法律程序問題,俄議會在短時間內通過相應法案將不存在任何問題,畢竟早在普京發表國情咨文時,總統有關宣布暫緩履行條約的提議得到了與會者的鼓掌歡迎,按照俄軍高官消息人士的說法,只要俄政治領導人决定暫停履行或正式退出,相應法律就會很快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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