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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中)聲稱,開支超過600萬元的工程都是由“上司”審批的。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8日電/被稱為澳門“世紀巨貪案”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審訊昨日踏入第二天。法庭上,歐文龍多次以“不清楚”、“無印象”回應多個指控,又自辯被指記錄賄款的“友好手冊”只是個人日記;還聲稱因職權所限,若工程金額逾600萬元,須由上司批出。
香港文匯報報道,歐文龍貪污案昨日在澳門終審法院二度提審,主控官要求其對起訴書中的指控答辯。歐文龍表示,控方所提證據是斷章取義,對於收受賄款的指控,多次以“不清楚”、“不記得”、“不回應”作答。被問到是否收取澳門地產商何明輝數以億元的賄款,歐文龍或答不知道,或稱不回應有關指控。而對於被指操控英屬處女島註冊的一間公司,歐也最少10次說自己不清楚。
指控方斷章取義憑空想像
對於在歐文龍官邸搜出涉嫌記錄受賄資料的10本“友好手冊”,歐文龍指控方引用友好手冊內容是斷章取義、憑空想像。他稱,“友好手冊”只是普通日記,有時遇到記者向自己發問工程進度的詳情,能方便地從手冊中找到答案。他說,因司長公務繁忙,很多大型工程的開工日期和工程資料都會用簡化的方式記錄在冊。
稱不記得是否自己筆跡
當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向歐文龍發問,為何歐文龍在澳門海底隧道尚未有批出之時就在手冊上寫有“海底隧道” 、“中鐵”的字樣,歐文龍說:“每一年太多事,我完全沒印象,假設性的問題,我唔回答。”至於法官問及手冊中是否歐文龍本人字跡,歐未有正面回應,稱不記得是否自己筆跡。
到被質疑受賄干預41項工程,加快星際酒店和威尼斯人度假村的審批等問題時,歐文龍指職權所限,但凡工程開支超過600萬元的工程都是由上司審批的,自己只能給予意見。他續稱,為了加強外商對澳門政府的信心,因此加快審批程式是必要的。
否認在港開帳戶洗收賄黑錢
歐文龍在庭上表示,不認同控方所指自己在港開設銀行賬戶是為了收受贓款,清洗黑錢,而自己的家人也不知情。他說,開設銀行戶口只是商業公司正常開戶所使用,稱從事商業活動與做高官沒抵觸,而且大部分公司是上任後才成立,儘管未及時申報,但自己只是獲授權,並非股東﹔自己並非故意不申報,而是疏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