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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匾爭議 北市:教部若違法施工 將依法處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01 14:33:57  


  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對於台灣民主紀念館大中至正牌匾爭議,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今天表示,“教育部”若違法施工,文化局將依法辦理。她呼籲“教育部”不要因為政治利益,讓無辜公務人員及廠商面臨刑事責任。

  大中至正牌匾假處分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台北市政府聲請,但認定台北市為暫定古蹟的主管機關,可依法執行公權力。

  台北市政府為阻止“教育部”拆卸台灣民主紀念館(原名中正紀念堂)牌樓的“大中至正”牌匾,十一月二十三日提起假處分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台北市文化局各有指定“國定”或市定古蹟的權限,且依法不得對行政處分提出假處分,昨天裁定市府敗訴。

  中央社報道,李永萍指出,依法院裁定,北市府對中正紀念堂有管轄權,“教育部”若沒有向文化局申請,經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就逕行變更招牌或破壞古蹟,文化局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依法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員加重二分之一徒刑。

  李永萍呼籲“教育部”,不要把無辜的公務員及得標廠商當成祭品,若要變更牌樓或施工,必須將申請案送交文資委員會。文資會將在十二月四日下午召開審議委員會,希望開會前能收到8教育部”的申請案。

  李永萍強調,“教育部”若在未提交申請案的情況下逕行要求包商施工,文化局將依法以逮捕現行犯或函送方式移送法辦。文化局將在下週一發函各廠商,說明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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