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後,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禁毒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通過了修改後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決定、關於修改文物保護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決定免去薄熙來的商務部部長職務,任命陳德銘為商務部部長。國家主席胡錦濤分別簽署第79號、第80號、第81號、第82號、第83號、第84號、第85號、第86號主席令,公佈了有關法律和任免決定。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了今天的閉幕會。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名單。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葡萄牙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關於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根據會後發表的公告,十屆全國人大現在實有代表2963人。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事項。
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講話。他說,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繼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之後,常委會今年通過的又一部完善勞動制度的重要法律。該法在總結“一調一裁兩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著眼於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強化了基層調解組織的作用,完善了勞動爭議仲裁程式,明確了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有利於縮短勞動爭議處理週期,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發展和諧勞動關係。
吳邦國說,會議作出的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對修改這部法律作出決定,2005年10月的修改,主要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今年6月的修改,是就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調整問題授權國務院作出規定,為國務院決定減徵或停徵利息稅提供法律依據。這次修改,又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這三次修改,適應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新情況,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的納稅負擔。
吳邦國指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是社會普遍關注、代表議案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提請本次會議初次審議的國有資產法、社會保險法和食品安全法草案,是我們近兩年著力抓的重點立法項目。常委會高度重視這三部法律的制定工作,督促有關方面抓緊研究起草,爭取今年年內提請審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認真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尤其是提出相關議案代表意見的基礎上,按期完成了起草任務。為提高立法品質,這次會議還安排聽取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情況的報告。會議期間,大家對這三部法律草案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會後,法律委員會要會同有關方面認真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提請以後的常委會會議審議。
吳邦國說,跟蹤監督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一大特點,對增強監督實效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些年來,我們按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監督工作思路,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等五個方面的工作開展監督,把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和執法檢查結合起來,把推動改進工作和修改完善法律結合起來,加強跟蹤監督,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反復督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的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情況的報告,就是在前幾年監督工作基礎上開展的跟蹤監督。審議中,大家對國務院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時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會後由常委會辦公廳匯總整理成審議意見,送有關方面研究改進工作參考。
吳邦國強調,這次會議審議並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作出的又一重要決定,對於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健康發展,保持和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等列席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