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台灣“最高法院”今天判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發生的特別費案無罪定讞,並明確指出特別費並非“實質補貼”,否定一、二審法院對其性質認定。外界憂慮一旦依此標準,台公務員將“血流成河”。台“檢察總長”陳聰明晚間指出,期盼“立法院”修改主計等法令,才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
中央社報道,台“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無罪定讞,市府秘書余文被控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部分,則觸犯偽造文書罪,判決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確定。不過,判決中認定首長特別費的性質,並非所謂首長法定薪資俸給外之“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
陳聰明回應時表示,“最高法院”判決說明特別費性質須“因公支出”,連過去界定模糊以單據核銷的特別費,都予明確定義,否定馬案一、二審法院對特別費性質的認定,未來各檢察署將依此原則偵辦特別費案。
至於追查特別費案是否會造成全台公務員“血流成河”?陳聰明指出,一般而言,中、低階主管的首長特別費金額並不高,特別費不夠用的比較多,問題比較大的主要是高階官員及政務官。他期盼“立法院”能針對主計法做相關修法,才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