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馬英九被指使用特權進入台北市議會游泳池,“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馬英九是以卸任市長身分申請進入。台北市議會今天對外說明指出,游泳池的開放對象已在2006年12月20日核定增列“卸任市長”一職,因此馬英九使用台北市議會游泳池是符合規定的。
台媒今天報道,在台北市議會泳池的使用規定中,只有議員及其助理、職員(包含退休員工)及其配偶、直系家屬、政府一級首長和採訪記者可使用。因此,懷疑馬英九依卸任市長申請游泳證被質疑為“不符規定”。
台北市議會針對該報道發出新聞稿指出,目前台北市議會游泳池的開放對象已在2006年12月20日核定增列“卸任市長”一職,因此馬英九使用台北市議會游泳池是符合規定的。
台北市議會亦指出,新增“卸任市長”一職是為表揚過去歷屆市長的貢獻,因此歷年卸任的市長都可以到台北市議會泳池游泳。台北市議會認為媒體報道與事實不符,不了解議會泳池開放對象已新增“卸任市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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