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4日電/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公告,披露了對16個省(區、市)的54個縣(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調查結果。審計顯示,擠佔挪用農村義務教育專項經費的現象比較普遍。
審計公告中稱,上述部分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使用管理較爲薄弱。一是擠占挪用農村義務教育專項經費的現象比較普遍。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46個縣的中小學校和教育、財政部門共擠占挪用公用、校舍維修改造等專項經費1.15億元,占同類專項經費總額的3.8%。擠占挪用的資金中,用于教職人員經費6513.51萬元,占56.7%;用于學校基建2986.09萬元,占25.99%;用于教育主管機構日常辦公經費1016.84萬元,占8.85%;用于償還債務844.99萬元,占7.36%;用于購車等其他支出126.09萬元,占1.1%。
二是部分資金管理較爲混亂。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16個縣的教育部門及學校共142個單位,把向學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試、教輔材料等收費,教育經費撥款,食堂差價、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計4065.15萬元,賬外存放或存入個人存摺保管,其中私存的個人存摺達129個,金額2497.8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