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瑞士司法當局要求台灣協助調查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案,提出六大要求協助事項。
這份文件是由瑞士檢察官歐丁格和賴顧伯等聯名撰寫,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交給駐瑞士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這是瑞士官方繼汪傳浦佣金案後第二度向台灣請求司法合作,要求台北當局在國際洗錢刑事案件上提供司法協助。
根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這六大事項如下:
一、取得有關陳水扁家屬一切可能刑事追蹤資訊,特別指黃睿靚(HUANG jui-Ching),陳致中(CHEN Chih-Chung),吳淑珍(WU Shu-jen)和陳水扁(CHEN shui-Bian)
二、取得一切與陳水扁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用之有關文件副本(法庭判決書、起訴狀、警察局報告、其他報告、聽證、銀行及金融報告、會計及社會等)
三、取得陳水扁(CHEN Shui-Bian)之大概年薪數
四、取得有關黃睿靚(HUANG jui-Ching),陳致中(CHEN Chih-Chung)之職業方面資訊
五、傳給瑞士有關當局一切其他依照現況對瑞士進行之刑事訴訟可能有用之資訊
六、進行一切其他能有益使瑞士刑事訴訟程序有進度之行動,如搜查問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