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台灣特偵組追查陳水扁海外密帳洗錢案,廿一日正式以“被告”身分,發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傳票,要兩人在九月初到案說明,若仍不到案將依程序發布通緝。由於檢方調查,吳景茂稱只幫吳淑珍匯出一億元,因此黃睿靚戶頭內其他六億元的來源,必須請陳致中夫婦交代清楚。
中國時報報道,扁核心幕僚則指出,至今未聽扁家說“陳致中和黃睿靚不回來”,“本來就是要回來面對”,兩人又不是有綠卡,一定會回來。
列可能幫助犯特偵組發傳票
特偵組於八月十五日,傳喚陳水扁的同時,也發出了陳致中夫婦的傳票,當時陳致中夫婦的身分是證人。不過,隨著搜索、傳訊吳景茂及訪談吳淑珍後,特偵組認為,陳致中夫婦對匯款的情事知情,而且提供帳戶幫助匯款,即使沒有共犯關係,也可能是幫助犯,因此將兩人改列被告。
特偵組昨天首度以“被告”身分對陳致中夫婦發出傳票,送達的地點除了陳致中夫婦台灣的設籍處外;也送到陳水扁居住的寶徠花園大廈,並請家人轉達兩人,盡速返台到特偵組說明。
不止吳景茂匯款扁兒媳知情
此外,特偵組清查後發現,吳淑珍匯款出境的管道,可能不止吳景茂一途。據了解,吳景茂在偵訊時供稱,他替妹妹吳淑珍經手匯出的款項,約一億元左右,但黃睿靚的海外帳戶內,卻有約七億台幣的匯款,顯示匯款管道不止吳景茂。
據悉,特偵組正全面清查相關的可疑帳戶,找出其他的匯款管道。特偵組也不排除,黃睿靚帳戶內的資金,可能本來就不在境內,這個部分,辦案人員也在抽絲剝繭的進行比對,找出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