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臺灣“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密帳案,昨天傳喚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及前扁帽工廠負責人黃維生,清查陳水扁的選舉結餘款及募款情形;三人都證稱:“陳‘總統’有多少錢,只有吳淑珍知道。”
聯合報報道,檢察官認為,陳水扁參選市長、“總統”的四次競選經費,部分來自民進黨部,即使是捐給陳水扁,但需要單據或是要用政治獻金減稅者,都會透過捐給民進黨部的管道,因此將向民進黨部調取相關資料比對。
不過,吳淑珍及相關證人都認為檢察官不懂選舉,強調選舉的時候“每天都有很多人拿現金來”。
吳淑珍還向檢方表示,“常常是現金進來、馬上又現金出去”,因此陳水扁四次選舉共募得多少錢,“都不記得了”。
由於扁、珍都說瑞士的銀行帳戶七億元是陳水扁四次選舉結餘款,特偵組昨天傳喚曾是陳水扁競選“總統”時的總幹事邱義仁,及負責兩次市長選舉時財務的黃維生、黃芳彥。
據了解,邱義仁證稱,兩次“總統”大選他都是負責“外場”,即組織動員、文宣、民調等,競選經費的募款、支出,是由財務委員會負責;其中“內場”的募款,主要是黃芳彥跟吳淑珍。
但黃芳彥向檢方表示,他只是在陳水扁競選總部的財務委員會掛名,選舉時究竟募了多少錢,到底有那些人給了政治獻金,他都不清楚。
黃芳彥還說,“總統”大選時,很多人直接跟吳淑珍拍胸脯保證可以募到多少錢,甚至直接提現金到官邸,其他人都不會知道;因此陳水扁在大選時究竟募款多少,“得問吳淑珍”。
陳水扁兩次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擔任財務總管的黃維生,昨天向檢方表示,陳水扁市長選舉時的帳是他負責,但結餘款有限,第一次選舉後有一千多萬元,第二次選舉時有三、四千萬元。
黃維生與之前被檢方傳喚、曾擔任陳水扁競選“總統”時掌管財務的中鋼前董事長林文淵等人都說,“總統”大選時募的款項比較多,兩千年“總統”大選陳水扁申報的選舉經費是九億餘元,第二次大選是十二億餘元。
不過,林文淵強調,他只有在第一次“總統”大選時幫陳水扁管帳,二○○四年大選時,他只是偶爾去看帳,總部經費的掌控者,主要是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