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31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小社論說,扁家洗錢案一環扣一環,回頭再看,過去數年多少扁家被爆的料,既有影也有風,多多少少都和扁家海外資金沾上了邊;甚至“調查局”都查出了眉目,偏偏檢方泰半不辦,讓扁家弊案成了台灣社會揮不去的陰霾。
隨便舉例,“總統府”炒股案,查出的人頭帳戶包括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檢察官起訴時,卻只追究陳哲男,而放過了吳淑珍和“總統府”侍衛長余連發,連法官判決都認為奇怪;台開案查扁婿趙建銘,已經查出了資金流向不單純,檢察官卻認為與案情無關,按下不表,法官判決時也要求另案偵查;喧騰久矣的SOGO案,都查到了上千萬禮券,檢察官還是只處理太百經營權之爭,簽結了禮券案,法官基於不告不理,完全不能處置。
這些林林總總的事例,印證查察權力者的困難。而執法者的懦弱和無力,只會助長權力者濫為;因為所有的扁家弊案都查不下去,或不想查下去,以致執法者都成了幫凶,讓扁家可以在這麼多風波爭議之後,還敢如此膽大地將錢搬到海外去,甚至臉不紅、氣不喘地自認無錯。居“總統”之位,竟恍若未覺收禮是錯的、炒股是錯的、洗錢更是犯法的!
多少企業主在過去八年中,爭相進官邸,送禮兼外燴,這些董事長們不乏官司纏身,甚至得潛逃海外,有家歸不得,誰能還給他們失去的黃金歲月?“司法正義”已經因為執法者的消極而遲到,這一回,可不能再讓社會正義從台灣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