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定本月十九日傳訊吳淑珍,如果她仍舊稱病不出庭,合議庭的下一步準備好了嗎?
聯合報指出,為了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法院傳了吳淑珍十七次,她只有第一次到庭,接下來連續請假十六次。吳淑珍每次請假,都附上台大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指她患有姿勢性低血壓,台大醫生翁昭旼甚至作證,如勉強吳淑珍出庭“會有不可逆的變化”,嚴重的話可能猝死,使得合議庭多所顧忌。
但吳淑珍卻連續兩次在“立委”選舉及“總統”大選現身投票,還被媒體拍到她和家人在五星級飯店聚餐,氣色看起來不錯,何以每到被傳訊,身體就出狀況?
依照法院組織法規定,案件必須在法庭審理,沒有所謂的“就訊”,所以法官不能像檢察官一樣,到吳淑珍的寶徠花園廣場豪宅就訊。
事實上,合議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過去遭遇兩道關卡,一是吳淑珍總以診斷書作護身符請假,二是陳水扁將此案卷證資料都核定為絕對機密;現在馬英九已註銷陳水扁所核定的絕對機密,而吳淑珍逢開庭就請假這道關卡,合議庭在案件被迫延宕一年多後,應該也獲得了重大突破,才會再發出吳淑珍的傳票。
如果吳淑珍十九日仍不到庭,台大的相關案情證明文書卻沒有替她“背書”請假的令人信服之理由,合議庭不應再縱容,該拘就拘,否則“國務機要費案”永遠無法結案,司法威信將蕩然無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