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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右手拿著白色紙袋,臉帶微笑、不發一語,快步走入偵查庭。(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9月5日電 (記者 康子仁、倪鴻祥)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及隱匿公文案,檢方分案調查。以證人身分出庭的陳水扁,上午10點55分抵達台北地檢署,右手拿著白色紙袋,臉帶微笑、不發一語,不管媒體如何追問公文的下落,和洗錢案的相關案情,陳水扁不說就是不說,快速走進偵查庭。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在上午9點,先以被告的身分傳訊葉盛茂,他在步入偵查庭之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簡短表示,強調會坦然面對,也會據實陳述,並且充分配合。而稍後抵達的陳水扁,面對媒體追問,完全不願意回應。
根據了解,檢方上午偵訊的重點,主要是希望了解公文的下落。由於葉盛茂2日坦承,已經把艾格蒙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函,扁家涉嫌海外洗錢的公文和附件,今年2月利用兩人例行見面的機會當面交給陳水扁,檢方將當庭提示在葉盛茂家中搜出的公文影本給陳水扁,確認他所稱的“情資”是否與影本格式相同。
據悉,陳水扁到庭後,檢察官將先隔離偵訊,一旦陳水扁還是堅持沒有收到扁家洗錢的公文,不排除讓兩人當面對質。一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水扁有說謊嫌疑,陳水扁的身分將當庭由證人改列被告,可能觸犯的刑法隱匿公文罪,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
由於葉盛茂在2日的記者會坦承,曾2度向陳水扁報告扁家疑似洗錢情資,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澤西島通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另一次則是今年1月28日開曼群島通報的媳婦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並且將公文和附件,當面交給陳水扁。
陳水扁則是在隔天舉行記者會,否認看過海外資產公文,強調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