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新華網刊登署名評論文章說,萬科12日對之前的“考慮出台對業主賠償措施”的報道做出了澄清,公告明確表示不接受任何無法律、合同依據的補償、退房要求。
文章引述萬科在12日的公告中說明,近期公司的附屬子公司上海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針對特定項目推出了優惠促銷措施,市場反應良好,截至9月10日,實現認購360套,認購金額6.16億。但在推出這些措施後,部分前期客戶向上海萬科提出了補償或退房的要求。
對此有媒體刊發《萬科考慮出台對業主賠償措施》的報道,稱“上海萬科的有關負責人”透露,萬科“目前正在考慮是否有必要在特殊時期出台特殊的規定,在盡量不引起市場大規模混亂的情況下,出台一些對業主進行補償的措施。”
而12日萬科澄清,雖然能够體諒客戶心情,但不可能接受任何沒有法律、合同依據的補償、退房要求。上海萬科對此深表遺憾,但這一立場不可能改變。
文章說,很明顯,萬科的話題讓人越來越沉重。
筆者并不是糊塗地人,對於上市公司的一切公告,如果沒在“股票軟件”上、或在證交所的網站得到印證,一概當它是球!一個規範的上市公司,任何消息都應該首先通過法定網站公布,這是個最起碼的要求!當然,老鼠倉消息除外,呵呵....
“十元”是出自於老王理性和傲骨的馬失前蹄,而過後老王“打龍袍”自稱青澀,又何曾不是在說萬科整個管理層的青澀——事前事後的公告,都顯得那麼“無頭蒼蠅”,甚至於有點論壇上的玩家家。萬科是靠老王和老王的戰友們的集體智慧打拼出來的,但當硬骨頭的老姚、和稀泥的老趙,以及後來“高度不一致”的林教頭,相繼或退或轉之後,就剩下老王的“一股獨大”,在缺乏“魏征”的情況下,萬科依然順風順水“向天再借十來年”,足見老王的過人之處。但這就能說李雲龍不需要趙剛嗎?其實,“高度一致”是任何組織的病灶,它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當你身體薄弱時。很顯然,一路順風順水的萬科,就從來沒有過今年以來的聚光度,在顯微鏡下面,任何精英都會是一塊“鹹肉乾”,何況日下的衆矢之的。
9月4日金色雅築的散步事件後,當賴以依靠的“法律們”刻意回避時,就已經意味著事件并非簡單到可以用“契約精神”作為擋箭牌,也就是說不是萬科能够單獨就能處理的。歷來就對群體事件有嗜好的外媒都哪去啦?秋菊姐姐的精神都哪去啦?棒子老虎雞的兒戲都沒有搞懂,這不是青澀是什麼?!
文章指出,從某種意義上,萬科的妥協就是法律的妥協、萬科的失敗就是法律的失敗。而當難得有人送來《考慮出台對業主賠償措施》的大利好時,你為麼什不裝傻、為什麼不裝遲鈍,等到利好充分發酵、等到雙休之後再“發現”、再澄清呢?這會違反《證券法》嗎?顯然是見貼就删的斑竹習慣意識吧?!這還不叫青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