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新一期《求是》雜誌刊登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尋寰中論述建設節約型機關的文章。文章指出,無論從財政支出分析,還是從實際現象觀察,當前黨政機關在整體上存在行政成本過高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人、樓、車、錢、能5個方面。全文如下:
節約型機關就是在機關的組織、建設、運轉、發展的各個領域,在機關的人力、財力、物力各個方面,切實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公共管理和服務保障效益。從本質上講,建設節約型機關,是提高投入與產出效率,解決好成本和效益之間關係的問題。任何一個社會組織,只要它存在和發展,就脫離不了這種經濟屬性。
建設節約型機關是機關科學化管理的本質要求。無論從財政支出分析,還是從實際現象觀察,當前黨政機關在整體上存在行政成本過高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人、樓、車、錢、能5個方面。人員上,“吃飯財政”的人數逐年增加,比例偏高,不少單位機構臃腫,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基建上,超標準建設樓堂館所屢禁不止。某地方煤礦管理局,編制內只有10人,卻建造了建築面積2557平方米的辦公樓,人均255.7平方米,平均一人半層樓。用車上,公車運行成本居高不下。用錢上,公款消費開支增大。能耗上,全國黨政機關能源消費佔全國終端能源消費總量的7%左右,接近全國8億農村人口生活用電水平。
造成機關行政成本過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體制、制度、觀念三個方面。
管理體制不完善。一是行政管理體制不順暢。縱向上,政府級次較多,增加了人員、機構和成本;橫向上,存在分工過細、職能交叉等問題,造成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和相互推諉,協調成本高,工作效率低。同時,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政府權力和社會職能混淆,導致管理費支出不斷增加。二是預算和資產管理體制不完善。部門預算改革不完善,強調財權的高度集中,忽略事業主管部門管好錢的積極性;強調國有資產財務管理的審批,忽略國有資產實物管理責任體係的建立;強調公共財政預算的歸口管理,忽略政府機構功能預算的基礎管理。三是監督約束體制不健全。目前,我國行政監督的懲戒力度不夠,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黨政機關行政成本的監督比較軟化,容易形成“上級不好監督、同級不願監督、下級不敢監督”的死角。
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績效考核制度不健全。目前,黨政機關的績效管理目標和考核制度還不夠嚴格,成本控制的責任主體不明確,缺乏有效的獎懲措施,導致機關工作人員缺乏用好公共資源的積極性。二是公務消費的量化標準不完善。對職務消費的範圍與標準界定不嚴,吃大鍋飯式的統一支付消費方式,往往造成職務消費的膨脹。能源資源消耗沒有統一的消耗定額和標準,總體上處於粗放管理狀態。三是日常成本管理不嚴格,使得辦公、辦會等日常事務鋪張浪費問題突出,跑冒滴漏現象嚴重。
節約行政成本的觀念不強。一是成本效益觀念缺失。長期以來,人們認為講成本是企業的事,黨政機關只要把社會事務辦好,投入再大也是值得的,導致機關運行管理中只看結果,不講成本。二是責任意識不強。由於行政經費預算的編制和使用責任主體不到位,不少機關工作人員缺乏節約意識。三是傳統影響深重。很多單位求有獨立的院落、辦公樓和後勤服務係統,搞大而全、小而全,不注重資源的共享與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