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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曾擔任律師慷慨陳詞的陳水扁。 |
陳水扁4日在台南“預告”說,自己將二度被關進土城看守所,距離他上一次被關相隔長達22年。台灣東森新聞5日報道,22年前的蓬萊島案,陳水扁自比“言論鬥士”入獄服刑,日後卻成為他的“政治資產”。
陳水扁4日在台南說,22年前(1986年)他被抓,沒多久民進黨就正式成立,“如果我能够變成馬英九上任後第一位‘政治犯’,我對大家有信心,我這一次再進去時,我坐黑牢沒關系,但是‘台灣國’一定要出世”。
報道稱,回顧當年,創辦《蓬萊島》雜志的陳水扁、李逸洋與黃天福3人,因為雜志中刊登一篇文章,質疑當時的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論文內容涉嫌抄襲,被馮滬祥告誹謗,換來8個月的牢獄之災。
此案成為陳水扁日後在政治場合不斷用來爭取民衆認同的最佳利器,“政治迫害”是20多年來陳水扁老是掛在嘴邊的口頭禪。例如2007年6月22日,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陳水扁說,“我就是為了蓬萊島案,我辦雜志去批評,所以阿扁就是那時候沒有新聞自由(入獄),我是一個受害者。”
對此,前“立委”馮滬祥說:“蓬萊島雜志案和美麗島事件案完全是兩回事,當初它明明是一個單純的刑事誹謗案,他(陳水扁)卻把它扭曲成是政治事件,現在他明明是明顯的涉及貪污案,也把它扭曲成政治事件。”(來源: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