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1日電/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認為,目前是適當時候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諮詢工作。
新華澳報報道,論者認為澳門至今未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政府從沒具體諮詢公眾,社會關注何時推出諮詢條文,何時立法。本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法律的內容主要涉及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等。
學者對澳為23條立法有信心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昨日出席立法會有關法律及公民權利的研討會後表示,澳門特區政府在《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準備上,已經做了很多工作,立法條件已非常完善,澳門居民對國家的認識程度較好,法律擬定的內容應充分及全面,及符合實際需要。他認為,目前澳門已具備條件開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工作,他對澳門特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充滿信心。
他說,澳門特區回歸後在任何時間內,如果特區政府認為適合,便有條件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法律訂立的時間越早起好。為此進行的諮詢應用充足的時間舉辦講解會,讓公眾了解立法的意圖與法律條件的內容,廣泛收集公眾意見。他說,澳門居民對國家的政策認識較好,有很多專家學者為政府提供為23條立法的建議,因此澳門具有為此立法非常好的條件。他相信澳門政府會採取適當的方式,完成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
被問及澳門先於香港為二十三條立法是否有利?王振民認為,港澳特區各有不同的特點,兩地的法律定立與行使都沒任何聯繫,因為港澳是各自獨立的特別行政區,兩地只需遵循“一國兩制”的國家政策,兩地在管治方面不同的是“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兩地政府之間在管治方面沒有聯繫。
王振民對澳門政府為第二十三條立法充滿信心。他說,他會非常支持並會配合澳門政府立法的工作。
劉焯華:必須為23條立法
立法會副立席劉焯華稱,本澳現已有條件及必須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這是《基本法》的規定。如果近期展開諮詢,估計為可於明年為二十三條立法。他認為,制定任何一項法律都需要過程,需經過諮詢與討論,需要完善與豐富法律的內容。
被問及政府是否需要先向立法會諮詢為第二十三條所訂法案的內容?他說,立法會是立法機關,不是諮詢機構,有關法案最後還需經立法會審議與表決,法律的諮詢應面向社會大眾,政府收集意見後,最後才讓立法會“拍板”。他說,立法會雖然還需審議多項法安案,但政府若決定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信不會影響立法會的工作。
他說,澳區人大代表不會干涉政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按照有關規定,人大代表只能以市民的身份在法律諮詢期間提供意見。
被問及政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否會有困難?劉焯華稱,本澳大部份市民都認為應制訂此項法律,相信市民不會是阻力。
行政會成員、立法議員歐安利表示,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澳門特區的任務,本澳回歸近10年,社會及立法會已具備條件開展23條立法工作。立法會與社會各界都有立法的責任,立法會會按照社會發展的需要,配合政府制定涉及《基本法》第23條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