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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美國否定政治迫害說婉拒綠營告洋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0 09:16:54  


  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澳門的華澳日報發表富權的評論文章,指出美國政府和國會已將陳水扁的案件定位為“刑事案”,而非“政治案”。全文如下:

  不知是巧合還是刻意為之,在陳水扁被羈押後一直默不作聲的美國政府,在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聲稱將會就“扁案”組成“人權訪問團”,到美國告“洋狀”,拜訪美國國務院人權組織,並透過友台的美國參議員和僑社,聯繫歐巴馬陣營,反映台灣“司法專政”,對陳水扁“政治迫害”之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終於開腔,就“扁案”作出回應。麥考馬克強調,該案“要靠台灣司法制度解決,我們對於台灣的民主,以及司法制度有信心”。為此,台灣當局駐美代表袁健生解讀說,這是因為,華府方面認為“扁案”是個貪污案件,不是政治事件,陳水扁更不是“政治犯”,蔡同榮到美國“告洋狀”也沒有用。袁健生還表示,至今“沒有任何一位”美國會議員或政府官員針對扁案向他表示“意見”。看來,從美方態度來看,只要陳水扁案司法程序透明公正,美國似乎並沒有立場介入台灣的司法調查。 

  這對自從走上“海外台獨”政治路,就開始不斷地“告洋狀”,向美國政府、國會及國際人權組織投訴當時的國民黨政權“侵犯人權”,對“台獨”分子進行“政治迫害”,而且也確實是有效,迫使蔣經國取消“入台黑名單”,讓他和吳澧培、陳唐山等一批“洋獨”分子得以返台,與台灣當地的“土獨”合流。但今次,蔡同榮再打“人權牌”及“政治迫害”牌,似乎失靈了。盡管他在聲稱要到美國“告洋狀”之前,已透過既有的渠道,與美國國會的“友台連線”尤其是長期支持台灣“民主”、“人權”運動的議員聯繫,但美國各方都一直不作回應,包括長期親民進黨的參、眾兩院議員在內。可能蔡同榮正因為是爭取不到美國各方發表聲明、談話表態同情及支持陳水扁,譴責“政治迫害”,才急了起來,要親身到美國當面“告洋狀”了。但是,卻換來了麥考馬克無情地賜以“閉門羹”:“扁案”“要靠台灣司法制度解決”的說法,等於是告訴蔡同榮,美國不會干預台灣的司法案件;麥考馬克所說的“我們對於台灣的民主,以及司法制度有信心”,更是間接地否定了“政治迫害”之說。

  為何一向自充“國際人權警察”,並透過“顏色革命”等形式向全世界推銷其“民主普世價值”的美國人,今次卻沒有偏信民進黨人的“人權”訴求及“政治迫害”投訴?看來,不外是以下幾個原因:

  一、美國政府和國會確是如袁健生所言那樣,將陳水扁的案件定位為“刑事案”,而非“政治案”。這不單止是經從美國駐台機構所收集彙報的情資得知,陳水扁涉嫌貪污已是證據確鑿,而且還因為陳水扁涉嫌美國人最為犯忌的“洗黑錢”問題,已得到了美國反“洗錢”機構的證實。而“洗黑錢”原本就是“萬國公罪”,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都決不會姑息。尤其是在“九‧一一事件”後,美國將“洗黑錢”視為為恐怖原因提供金資金的重要罪行,因而不但在本國內加大了打擊洗黑錢犯行的力度,而且還充當“國際警察”,到處伸手“替天行道”,打擊別國的洗黑錢犯行,其中朝鮮就是主要目標。因此,既然陳水扁的主要犯罪嫌疑是“洗黑錢”,美國又有甚麼理由要為他“鳴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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