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幸妤說她憤怒,台灣民眾對扁家吃喝都花公庫更憤怒。 |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 (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陳水扁女兒陳幸妤今天再度投書台灣《自由時報》痛批特偵組,把不是事實的事寫在起訴書,表示“我只剩下憤怒、無奈、絕望”。陳幸妤的心情不難理解,但她那種選擇性澄清、選擇性指控的行為,相信也同樣讓台灣許多民眾憤怒、無奈。
陳幸妤今天在投書中澄清的部分,例如檢察官曾問她“發票有沒有給過陳鎮慧?”但她的回答是:“沒有,我的發票有給過我母親,沒給過陳鎮慧。”陳幸妤質疑,“我實在不相信我這幾句話可以總結成‘我日常發票係交由母親保管’。這段話實際上並沒澄清了什麼。
她強調,她是個連五元十元都不願意佔人家便宜的人,在診所她買一些只有她要用的器械,她都自掏腰包,不願向老闆開口、用診所的公費。這段話更是與扁家人的所作所為完全不相符。
在起訴書中,特偵組調查發現了陳幸妤做頭髮、兒子滿月油飯都是用公費、丈夫趙建銘洗車打蠟也是用公費….。這還不包括2006年陳瑞仁檢察官調查“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陳幸妤花了新台幣幾萬元買美語教材也是報銷“國務機要費”。這部分陳幸妤為什麼不講清楚,甚至把錢吐出來,還給台灣人民。
陳幸妤坦承把發票交給母親,就是報公帳的意思,難道她還當真以為母親吳淑珍收集發票是要對獎?還是捐給慈善機構?重點還在於,陳幸妤先刷卡消費後拿發票給吳淑珍,有沒有換回現金?如果有就是貪污行為,無庸置疑。
檢方兩波調查“國務機要費案”很明顯都放過拿私人消費報公帳的陳幸妤夫婦、陳致中夫婦。不知道陳幸妤在囂張什麼?發什麼飆?該發飆的是台灣人民,辛苦工作繳稅,卻讓他家這樣A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