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特偵組今天將與台北地檢署聯手聲押陳水扁,檢方上午擬出一套最高指導原則--“以影響審判長周占春心證”為主,以“檢察官有監督法官行使職權的義務”說理為輔,特偵組表示,若是仍無法說服合議庭收押陳水扁,將再提抗告。
聯合晚報報道,台北地院下午更裁定可能出現“維持無保釋放”、“交保”、“羈押禁見或羈押但解除禁見”三種情形,特偵組只會接受“羈押禁見或羈押解除禁見”一種。
對於“應戰”有何準備?特偵組表示,扁家洗錢案起訴書寫得非常完備,尤其在證據法條欄中詳列相關共犯、證人指控陳水扁涉及貪汙、洗錢罪的供述,“起訴書堅強且完備”、“如果審判長英明,檢方的勝率極高”。
特偵組認為,12日台北地院接押時,檢方下午5時30分移送卷證給合議庭,晚上9時30分即正式開庭,周占春、林柏泓、何俏美法官扣除用餐時間,起訴書併附卷至多只看二到三個小時,會作出無保釋放的裁定“應該是沒有看得很仔細”。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不是普通被告,釋放在外對於被起訴的意見,不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想從雞蛋裡“生”骨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