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1日電/律師李勝雄今天表示,他與扁妻吳淑珍解除委任關係,是因為不願在公開審判時看見陳家的矛盾;外傳他索求新台幣500萬元律師費,“完全沒有這回事”。
平面媒體報導 , 李勝雄解除委任關係是因為開出500萬元的律師費,讓吳淑珍一怒解除委任。
李勝雄表示,相關報導完全是造假,他之所以不願回應,是因為他不想“愈描愈黑”,而且他的妻子和律師友人也勸他不必如此做。但幾經思考,他還是在今天致函給台灣醒報並接受中央社記者的訪問,以澄清事實真相。
中央社報道,李勝雄坦承,他和另2位律師廖蕙芳和林鴻文收到的費用在律師界而言是“微不足道”,絕非外界傳聞的500萬元。他笑說,如果有500萬元,“他真的要去拿!”對於南部甚至傳出前金、後謝各500萬元的說法,李勝雄只有苦笑。
身為基督徒的李勝雄表示,解除與吳淑珍的委任關係,是經過禱告而做的決定,他並不會痛苦;解除委任當天,雙方氣氛愉快,吳淑珍兒子陳致中還送他出門,並向他表示陳家能夠體諒的立場。
談到當初接受吳淑珍委任的來龍去脈,李勝雄表示,他與陳水扁一家人是多年老友,當初願意接受委任,是因為看到這家人十分孤單,讓他內心十分不忍,因此,決定挺身而出,為吳淑珍辯護。
不過,李勝雄說,在獲悉陳致中夫婦要“認罪協商”時,他雖感覺不明所以,但不便過問,吳淑珍和陳致中都沒有向他提起,他也沒問。
李勝雄表示,他猜想吳淑珍當時不知情,否則應該會告訴他。他是在 1月21日上午先以書面通知吳淑珍,解除他與另 2位律師廖蕙芳、林鴻文的委任,以便吳淑珍有時間再委任其他律師。
李勝雄說,1月21日到農曆春節期間他與陳水扁一家人都沒有聯絡。春節過後上班的第1天,也就是 2月2日,他帶著解除委任狀和擬好的新聞稿見吳淑珍,吳淑珍仔細看過後在狀上簽字,原本還打算在新聞擬稿上簽名,但他告訴她不必要;解除委任前,吳淑珍和他們 3名律師從未對律師費用有任意見。
李勝雄說,陳致中“認罪協商”,公開審判時,他若交叉詰問吳淑珍和陳致中,勢必造成母子反目,這是他所最不樂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