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7日電 (記者 康子仁)陳水扁不滿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的撤銷羈押聲請遭駁回,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今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認為,由於沒有必要及時開庭,可能會等到3月4日開庭時一併審理,決定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
在高院上午做出裁定之後,蔡守訓表示,將等收到裁定書,再決定開庭的時間,沒有必要及時開庭,可能會等到3月4日開庭時一併審理,決定陳水扁是否開釋、交保或是續押。
而在高院撤銷地院原裁定之後,依法還是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和陪席法官吳定亞所屬的合議庭,再度召開羈押庭,邀集檢察官、律師和被告陳水扁齊聚一堂,各自陳述應該羈押和不應羈押的原因,由合議庭評議,做出最後的決定。
陳水扁委任律師先前提出的撤銷羈押聲請,遭到台北地院駁回,向上級法院提出抗告之後,高院今天做出對被告有利的裁定。
而昨天台北地院準備程序庭當中,律師再度提出撤銷羈押或停止羈押聲請,審判長蔡守訓當庭決定暫停準備程序,立即召開羈押庭,聽取檢辯雙方的意見,最後裁定陳水扁還押,至於撤銷羈押聲請是否獲准,僅強調合議庭會儘速做出裁定。
由於審判長蔡守訓原本就訂好下個月4日的庭期,要繼續進行準備程序庭,在法官還需要等收到裁定書,並且訂定開羈押庭日期的情況下,台北地院在下周三之前,再開羈押庭的可能性不大,合議庭也傾向,在下周三已經預訂的庭期當中,一併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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