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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全德關注的收銀員艾米麗。 |
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在德國,一名普通的超市收銀員因涉嫌貪污顧客1.3歐元的退瓶費而被公司辭退。在金融危機導致的裁員潮下,這名收銀員立即成為弱勢群體的代表,并得到工會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的維權協助,在各界關注下,收銀員被辭事件也迅速升級為全德焦點事件,甚至驚動了總理默克爾。
退瓶費引發的大事件
新京報報道,50歲的芭芭拉·艾米麗是德國凱澤斯連鎖超市一名普通的收銀員,在這個崗位服務了31年後,去年1月,她被解雇了。理由是涉嫌侵占超市兩筆分別為48歐分和82歐分的退瓶費。
對於艾米麗,超市下令“即刻解雇”。根據德國法規,這是雇主對員工做出的最嚴厲處罰,意味著解雇不需要征求雇員的同意,被辭退的勞動者也將喪失一切解約補償金。
對超市的決定,艾米麗不服,她立即聘請了律師,將企業告上了地方勞動法院,要求推翻企業的解雇決定。
德國的勞動糾紛案件由專門的勞動法院處理。勞動法院分為地方、州和聯邦三級。審理案件的法官除了職業法官,還有由雇主協會和工會分別提名的兩位“名譽法官”,這樣是為了在審判中兼顧勞資雙方的利益。
打官司打到歐洲法院
去年8月,艾米麗在柏林的地方勞動法院敗訴後,隨即上訴到勃蘭登堡州的二級勞動法院。今年2月24日,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涉嫌貪污,解雇在德國并不容易。《解雇保護法》規定,雇員原則上不需要特別理由就可以在法定時間內中止勞動關系,而雇主的解雇權利則受到種種制約,比如要考慮勞動者的年齡、工齡、家庭平均負擔及健康狀況等。此外,解雇還必須支付員工高額補償金,像艾米麗這樣超過50歲,工齡長於15年的員工,按正常解雇程序需要一次性支付15個月報酬的補償金。
但勃蘭登堡州勞動法院的主審法官雷貝爾認為,艾米麗的案例屬於“過錯性解雇”,“作為收銀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誠信,即使數額再小的款項也要保持絕對誠實。”雷貝爾說。
但艾米麗否認自己貪污,她稱,自己多次參加要求提高待遇的罷工活動,這是雇主對她的報複。超市方面也承認,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艾米麗偷竊。但根據德國法規,雇主可以以“強烈的懷疑”為理由合法解雇雇員。也就是說,只要有客觀事實,且有重大嫌疑,可以成為解雇理由。
二審判決出來後,這位育有3個子女的單身母親嚎啕大哭。而艾米麗及其律師都表示將繼續上訴,律師稱,基於懷疑所作出的判決是荒謬的。如果聯邦勞動法院的上訴再次失敗,他們將把官司打到歐洲人權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