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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逸儒:難道只有高喊台獨,才能免於迫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8 08:17:15  


蔡逸儒:只准自己有悲情,就不准別人有憤怒,這算哪門子的民主?
  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作者 蔡逸儒)台灣的民主發展雖然有其值得稱道之處,但這些年的異化發展也曾經讓許多本來對其抱有深切期望,希望有朝一日台灣經驗能夠扮演中國政治現代化借鏡角色的兩岸學者為之搖頭嘆息。

  話說這幾天在台北鬧的轟轟烈烈的范蘭欽事件,民進黨民意代表指稱,范蘭欽就是“新聞局”派駐加拿大的新聞組長郭冠英,並指控其文章把台灣成為鬼島,涉及侮辱台灣人為台巴子,自稱為高等外省人,進而要求“新聞局”將其召回,甚至要將其撤職查辦等等,事情幾乎釀成政治風暴。

  其實,在台灣的許多學者及媒体工作者大多認識郭冠英其人,有時許多人還互以匪類相稱,其人對於228事件及西安事變的研究頗有功力,一貫特立獨行,嘻笑怒罵,能見人所不能見,言人所不敢言,從兩蔣到李登輝、陳水扁誰也沒少罵過。此之所以他在公務体系內的升遷一直並不順利,到現在還是一個中階官員。

  今天不管他是不是用范蘭欽的筆名發表文章,大家儘可對其文章內容不以為然,覺得反感,可以為文加以反駁,但是否能夠因為自己不滿意就發動群眾圍毆,動用私刑,逼迫政府以行政權力逼人住口,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如果可以這樣,那麼以後只要碰到自己不喜歡的觀點,大家都可以如法泡製不成?

  有人指稱,范蘭欽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能一手拿著公帑,另一手卻和政府大唱反調,所以理當受罰,但是問題出在首先范蘭欽是否就是郭冠英必須核實,而即使他以筆名發表不同觀點,這是否就必須加以懲處也有討論的空間。如果是的話,那麼李登輝、陳水扁豈不犯行更為明確?他們白天喊統一,晚上搞台獨,把釣魚島變成了日本領土,違背“憲法”,這又怎麼說?要不要追究他們叛國的責任?

  講穿了,今天的台灣言論自由是與“國家”認同和統獨立場有關。有人指責他不認同台灣,其實他不認同,罵的是台獨的政府和政策,他效忠的是“中華民國”,難道“中華民國”主張台獨?他自認是個主張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的統派中民眾,難道主張統一就得像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難道今天的台灣只有高喊台獨的人才有言論自由,才能免於迫害?

  這裡,筆者不想在絕對或相對的言論自由問題上大做文章,也並不認為范蘭欽的某些用語是值得鼓勵的,畢竟任何人都沒有侮辱、輕賤別人的權利,文章內容受到批評也是合情合理,但我們不能忍受的是,一切都要政治掛帥,順昌逆亡,只准發揚自己的政治信念,只有自己可以罵人中國豬,要人滾回中國去,而其他不同的觀點全部必須打壓?沒有人不愛台灣,但為何只准用自己的方法愛台,別人都是賣台?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有人不愛台灣這也是他的權利,誰能加以剝奪?真是天理何在! 

  其實,早在幾年前筆者就曾撰文呼籲,防止挑動族群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立法規範,名稱可以是防止破壞族群和諧法,也可以是鼓勵族群安定法,不但要有獎勵,也得嚴懲,讓沒人敢於觸犯此一法律。不此之圖,這些年來只是政治喊話,只會作賤別人,操弄、消費族群問題,如今被人踩到痛腳才會哭爹喊娘,這要怪誰?只准自己有悲情,就不准別人有憤怒,這算哪門子的民主?講個道理來聽聽!(作者 蔡逸儒 文化大學中山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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