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9日電/中國官方17日公布: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原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皮黔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這已是中國本月第四次公布對“問題高官”的處理情況。
新華網報道,之前,8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9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公安部原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鄭少東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審查;12日,官方公布:中共中央紀委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原主任朱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這表明中央堅決查處大案要案的決心,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堅決查處一個,絕不姑息,絕不手軟。”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戴焰軍說。
此間觀察人士同時指出,對於這一系列查處舉措,官方均在第一時間披露相關信息,使得這些案件在處理伊始就保持信息公開,凸顯中國務求“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決心。
“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是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對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提出的目標。
遵循這一目標,近年來相關舉措頻頻進入公眾的視野。去年6月,備受關注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出台,明確提出“經過今後5年的扎實工作,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的目標。
今年3月的兩會期間,被稱為“陽光法案”的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成為代表委員們討論的熱點;5月19日,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上強調,要以最堅決的態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此後,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就基層選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專家指出,這一系列舉措表明,中國正在力爭從源頭上構築一個遏制腐敗的運作體系,包括加強預防腐敗教育、健全幹部考核獎懲機制等,力求通過形成良好的工作和成長環境,使官員不敢“鋌而走險”進入腐敗行列。
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三項法規,受到輿論高度關注。
這三項法規由於功能和對象的不同,所承載的使命並不相同,但均屬於黨內基礎性質的法規,其層次僅次於黨章和準則,其立法意圖正在於約束權力、規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