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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往右依次為杜世成、共用情婦李薇、陳同海 |
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同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陳同海利用其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轉讓土地、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9573億餘元。案發後,陳同海退繳了全部贓款。
陳同海與杜世成共用情婦
《信息時報》報道,陳同海的“落馬”,同原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的檢舉不無關係。
2007年4月27日,新華社消息稱,杜世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夥同情婦收受他人財物達數百萬元,生活腐化。杜因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之後,2007年6月22日,陳同海被免去中石化集團總經理、黨組書記職務。
報道說,隨著杜、陳兩名省部級高官的案情漸次曝光,二人身後一個名叫李薇的“共同情婦”也逐步浮出水面。
李薇,1963年9月24日生,祖籍雲南省昆明市,曾就讀於深圳,後輾轉入北京。曾與陳同海保持親密私人關係,後經陳介紹相識杜世成,同杜之間亦建立親密關係,並由此滲入青島地產界。無論是青島的大煉油項目生活基地還是奧運帆船賽事基地的商業開發,李薇均有染指。
青島大煉油項目乃中國石化的一個“巨無霸工程”,是中國批准的第一座一次建設規模達到1000萬噸煉油能力的煉油企業。從2001年起的6年間,負責此項目議談的,正是時任中國石化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陳同海,和時任山東省副省長、青島市代市長杜世成。兩人系山東同鄉,其私人關係亦隨著這一項目日漸密切。
57歲的杜世成系山東省煙台市人,仕途起步均在山東。2000年10月,杜世成以山東省副省長之職兼任青島市代市長;2002年6月,兼任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市長。年長杜世成兩歲的陳同海,是山東省濱州市惠民人,浸淫石化系統40餘年。
正是這樣一個國家級重點工程,卻在配套用地和資金管理方面出了問題。權威部門的調查顯示,陳同海涉案被查,包括大煉油項目極為混亂的資金管理問題,其中挪用資金和擅自增加名目等情況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