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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秘書長林志嘉表示,升格縣市可延到2013年再合併。(中評社資料照片) |
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記者 鄒麗泳)縣市合併升格將搭配延選一年,台聯秘書長林志嘉上午表示,任意延長民選首長、民代任期是違憲的。台聯主張,年底應如期舉行所有縣市長選選舉,下一屆任期屆滿後,再正式舉行合併後的第一次選舉,符合民意及民主的精神。
選罷法規定選舉人須在該地區居住4個月以上才擁有選舉權,今年12月5日舉行的縣市首長及議員選舉,應於8月5日前確認選舉人數。林志嘉表示,“中選會”決議在9月初公告選舉,對於已決定升格的縣市是否確定如期舉行,政府尚未正式宣布。
林志嘉表示,此次因縣市升格產生延選的爭議,不具憲政正當性,儘管縣市合併政策已定,但何時正式合併應有考量空間。如果2013年這些升格縣市正式合併,2009年縣市長及議員選舉照常舉行,參選者可以向選民提出縣市合併後未來的整體規劃,然後交由市民、縣民討論,才符合民主的基本精神,以彌補此次合併倉卒、人民參與不足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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