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李剛:經濟危機未解決 不是討論政改的時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30 09:10:33  


李剛指,特區政府和整個香港社會首要團結一心、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應對經濟危機為香港帶來的損失。文匯報圖片
  中評社香港8月30日電/港府年底將諮詢2012年政改方案,但反對派已亂耍怪招。中聯辦副主任李剛表示,香港還沒完全渡過經濟危機,現在還未到討論政改的時候

  文匯報報道,李剛昨在公開活動上被問及反對派頻出怪招炒熱政改話題時指出,經濟、政治、民生、和諧及環境保護對香港這樣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來說都是很重要的,但不同時期,要有不同的重點,目前香港還沒完全渡過經濟危機,特區政府和整個香港社會首要團結一心、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應對經濟危機為香港帶來的損失,和解決經濟危機後,香港的經濟發展如何保持繁榮和穩定的問題。 

  他直言,現在還未到討論政改的時候,應待第4季度特區政府如期就政改方案進行諮詢時,屆時大家便可對政改該有怎樣的方案發表意見,集思廣益。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亂引《基本法》,聲稱倘政改方案不獲通過,行政長官應解散立法會。署理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強調,《基本法》第50條的規定,是在包括財政預算等“重要法案”不獲通過時,行政長官才有權考慮解散立法會,而政改方案非符合《基本法》規定的“重要法案”,故即令政改方案不獲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亦無權因此而解散立法會。 

  據了解,特區政府一貫的立場,為《基本法》第50條內有關“重要法案”的概念只適用於本地法例,並不適用於《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所作的修改,包括有關政制發展的部分,故特區政府未來向立法會提交的2012年特首和立法會選舉議案,並不適用於《基本法》第50條的相關規定。 

  屬憲制安排非本地立法 

  林瑞麟昨日在回應何俊仁提出的“解散立會”言論時表明,《基本法》第50條所規管的是本地立法,例如倘財政預算案不獲立法會通過,則行政長官可考慮解散立法會,但政改方案並非本地立法,而是“另外的憲制安排”,完全是兩回事,“(政改方案)要由香港提出議案,經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之後亦要呈交北京,在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故政改方案不受《基本法》第50條所規管。” 

  盡一切努力爭取各界支持 

  被問及反對派的“5區總辭”方案時,林瑞麟重申,特區政府在07年政改諮詢時,已廣泛聽取市民意見,並向中央政府反映了有超過一半的香港市民希望能盡快落實普選;但亦有6成市民會接受行政長官先行普選,立法會普選隨後,並且如果可以在2017年開始落實普選,香港社會整體是可以接受的。 

  他說,目前最重要是按照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推動香港2012年的政改取得進一步民主化,特區政府會在第4季提出2012政改方案的公眾諮詢,並盡一切努力爭取各黨派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