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三名涉偽造文書的市府出納,因無從中得利,獲緩起訴處分。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司法審理應一致標準,一體適用於所有首長特別費案與“國務機要費案”。在911扁案一審宣判前夕,民進黨再度出手“打馬挺扁”。
民進黨認為,若以不實的工作獎金請領特別費,與扁案製作不實犒賞清冊請領“國務機要費”,情節相符。馬英九特別費案緩起訴判例若可以成立,應該適用到其他相符的案例。
在馬英九特別費案,市府出納是嫌零星支出逐筆作帳麻煩,索性假造工作獎金發放名單,用以報銷相抵;此一情節和前馬英九辦公室秘書余文以“大發票”換“小發票”類似,都是基層公務員便宜行事的投機做法。但重點是,當事人及馬英九並沒有從中獲利。
陳水扁案的偽造犒賞清冊,則是虛報犒賞,指稱給了某某人多少獎金,實際上根本沒發,錢都進了扁家的私人荷包。這與馬特別費案中,幕僚以不當的會計作業報銷相抵,有天壤之別。
民進黨熱中打馬,逢馬必打,如果能打到要害也罷了。偏偏在特別費案,打不到馬,又變成在挺扁,且挺的又是爭議性極高的“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把孫子滿月、娶媳婦、嫁女兒、超速罰單、吃大餐的花費都由公帑埋單,全民共憤。
民進黨政治判斷的精準度大有問題,總是一不小心又掉進挺扁漩渦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