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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三管齊下護業主 嚴防縮水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1 08:24:49  


特首曾蔭權稱為防置業人士被誤導,政府三管齊下,加強住宅樓花資訊清晰度。(大公報)
  中評社香港11月21日電/香港政府針對一手樓花新盤買賣近日接連爆出“天價”成交惹“造市”疑雲、樓宇“跳層”令人混亂等問題,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宣布,本月底實施三招對付,包括發展商公布物業交易資料,大幅縮短為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天內,提高樓花交易透明度;物業價單必須以實用面積標價,列出每個單位按實用面積計算的呎價或每方米售價,防範“縮水樓”;以及售樓書須列明大廈樓層編號,以防不合理的“跳層”。

  香港大公報報道,曾蔭權昨日出席樹仁大學畢業禮後表示,為防置業人士被誤導,已要求地產建設商會,本月底實施這三項新措施,他稱:“我們三管齊下的措施,將會加強住宅樓花信息的清晰度”。

  簽臨約五日內發布信息

  在新安排下,發展商申報買賣合約的時限,會由現時在臨時買賣合約簽訂後一個月內,大幅縮短為五個工作天內,在發展商的網頁及售樓處,提供臨時買賣合約的資料,包括涉及交易物業的地點、成交日期與金額,若涉及交易是單位連車位出售,也要一併列明。曾蔭權稱,這令市民更快地得到確實的市場信息。

  至於買家身份的資料,由於涉及私隱問題,故不會公布,而是按照現行做法,待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向土地註冊處登記時才披露。地產代理監管局將會在突擊巡查售樓處時,檢查發展商有否提供有關資料。

  規定列明樓層編號資料

  針對“跳層”問題,地產建設商會將要求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首部分的“發展項目基本資料”一欄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屋宇署也會修改作業備考,規定發展商日後要用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

  曾蔭權認為,規定售樓說明書必須在顯眼部分,列明樓層的全面資料,有助防止再出現不合理的“跳層”問題,他警告,若問題仍無改善,政府會考慮立法規管“跳層”。

  新措施並規定,一手樓花單位的價單上,除須列明個別單位的售價外,並必須列出個別單位按“實用面積”計算的每方呎或每方米售價。曾蔭權稱,政府去年已開始要求發展商在價單提供單位的實用面積資料,進一步規定以實用面積標價,可讓買家很可靠地用來比較及作為參考,打擊“縮水樓”問題。

  實用面積標價防縮水樓

  政府消息人士稱,樓花銷售市場訊息混亂,新措施可避免消費者因為錯誤訊息而作出錯誤決定,也可令市面有關售賣樓花的傳言不攻自破。地產建設商會將在發給會員的指引內,加入這三項新措施,相信發展商會遵守,地產建設商會將討論執行細節,本月底落實執行。如有地產商違規,地產建設商會可以公開譴責。

  曾蔭權說,大埔白石角兩幅住宅用地成功勾出拍賣,證明市場主導的勾地表制度行之有效。政府會密切監察房地產市場狀況,需要時會優化土地供應的安排,和採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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