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台灣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和大陸的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今天分別在各自網站公佈兩岸研究單位有關“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研究的共同結論與建議,內容相同。
台“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大陸方面是由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聯合課題組共同進行ECFA的研究。
中央社報道,這份共同結論和建議指出,為全面與系統化的評估“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可行性,兩岸研究單位在各自研究基礎上進行共同研究,並得出了對兩岸經濟發展有利的一致性研究結論。
一、雙方研究進展
台灣方面,“中華經濟研究院”利用全球貿易分析模型(GTAP),就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對台灣的經濟影響進行評估,並於2009年7月公布“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摘要說明”。
大陸方面,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經貿大學、及南開大學則利用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CGE),分析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對大陸的經濟影響,並於2009年10月公布“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研究報告摘要說明”。
期間,兩岸的研究單位經過多次討論,充分意見交流,並於2009年11月進行共同研究。
二、共同性結論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雖對不同產業帶來不同程度的正、負面影響,但整體而言,將促使台灣的GDP增長,並對福利、貿易、就業、產值等總體經濟產生正面效益。
大陸研究單位的評估認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總體上對大陸經濟發展具有正面影響,同時,大陸產業發展將因競爭力強弱不同而從中獲益或受到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