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馬英九今天(23日)下午與國民黨籍“立委”茶敘,據“立委”轉述,馬英九表示“立院”設糾儀長只是國民黨中常會中的一個提案,目前八字還沒一撇,現階段也不考慮修法,外界“解讀太大”。
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轉述馬英九談話表示,馬英九認為行政單位應該反求諸己,如果所有的政策輸出都能夠與在野黨努力溝通,“立法院”的議事就不會有爭議,也就不需要糾儀長,也不需要修法讓“立法院長”可以動用警察權。
“立委”轉述,“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在會中表示,美國國會制度下的糾儀長,是接受“國會”議長或委員會主席決議執行,負責安全禮儀及行政事項,類似台灣的“立法院”組織法第19條規定下的總務長。
王金平認為,基於“國會”自治,議事糾紛排除應由“立委”溝通協調,自己負責,糾儀長不能管議場內的事情。
李鴻鈞轉述,馬英九認為“民主國家”動不動就使用警察權,將會對“國家”造成傷害,因此修法讓“立法院長”擁有警察權,必須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但現階段並不考慮修法在“立法院”增設警察權或糾儀長,外界對相關問題“解讀太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