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2日電/吳淑珍今天聲明表示,同意匯回扁家在瑞士賬戶約2100萬美元的款項,但應匯至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托賬戶,且用於支持台灣本土力量與捐助社會公益弱勢2大用途。
中央社報道,針對高院審理扁家洗錢案,吳淑珍上午發表3點書面聲明指出,海外賬戶資產的來源皆為合法政治獻金,為貫徹公共財的信念,如同過去8年陳水扁在任內捐助民進黨共約新台幣13億元的作法,全數用於公眾,家人絕不使用任何1塊錢。
她表示,兒子陳致中夫婦已向社會承諾海外賬戶資產匯回台灣捐作公益,陳家人的承諾從來沒有改變,可由社會公評並受人民檢驗。
其次,吳淑珍強調,她是以“主動、自願、善意、配合”的態度將海外賬戶資產匯回,絕非畏罪繳回貪污所得、也不是檢察機關追回犯罪所得、更非洗錢帳款進入公庫。
她說,按照法律規定,這些款項並無法律上義務匯回,因此外界扭曲的污名化說法,形同媒體公審、有罪推定,她表示嚴正抗議。
吳淑珍表示,為了確保海外賬戶資產的每1塊錢都能用於她所主張的“本土”及“公益”用途,海外款項應該匯至1個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托賬戶,而非檢察機關的賬戶。
她並提出這筆款項應用於“支持台灣本土力量”與“捐助社會公益弱勢”2大用途,由社會共同見證監督。
關於“捐助社會公益弱勢”,吳淑珍指出,將捐助全台中小學清寒家庭學生的營養午餐及獎助學金,及捐助台灣失智症協會、自閉症總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全國優質的公益弱勢團體,並協助各縣市社會局輔導的單位。 |